2024/12/11 作者: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马洁
尊敬的全校教职工:
2022-2023年度取暖费核算工作已经结束,在职人员的取暖费将从2024年12月份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离退休人员的取暖费将从发放的取暖补贴中予以抵扣代缴,不足抵扣差额,由用户通过微信支付到特定对公账户。具体收费标准及计算方式如下:0.19元/天/㎡×建筑面积的90%×供暖天数。
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咨询:
房管科: 0371-22866985
动力科: 0371-22622262
总务处(后勤集团总公司)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