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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二十位专家入选河南省首批“科技副总”名单

发布日期:2024-12-31 浏览量: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和人才第一资源作用,根据《河南省“科技副总”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豫科〔202475号)有关安排部署,经需求征集、岗位发布、企业申报、地市推荐、专家审核、名单公示等程序,1223日,省委组织部和省科技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公布2024年度河南省“科技副总”名单的通知》,在学校党委组织部和科学技术研究院共同宣贯和组织下,我校申报的20位“科技副总”经省委组织部和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评估遴选,全部入选。

“科技副总”是指从高校、科研院所选聘高层次科技人才到企业任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技术副总、研发副总、技术总监等职务,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优势互补、协同创新,更好为企业、产业、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河南省“科技副总”实施选派工作聚焦我省重点培育的“7+28+N”产业链群,重点支持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先进装备、现代医药、现代食品、现代轻纺等产业集群中的相关企业,优先向建有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的各类创新型企业组织选派。

为鼓励科研人才到企业工作,省科技厅将一次性给予每位“科技副总”5万元补助,对考核优秀的“科技副总”将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对下一年度省级科技攻关项目申报名额予以倾斜。“科技副总”任职期间与企业签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合同并经过技术合同登记的,企业可申报技术转移奖补,按技术合同实际到账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

“选聘‘科技副总’是一项促进‘产学研用’链条贯通的重要之举,是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和人才第一资源的关键之策。下一步,科学技术研究院将积极探索“科技副总”模式在科技成果转化和社会服务方面的潜力和活力,建立跟踪联系制度,完善具体支持措施,切实为“科技副总”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保障服务。入选的“科技副总”要聚焦产业发展需求、创新需要,充分发挥自身所长,强化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为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作出自身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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