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为了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激励先进,促进我校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校工字[2010]第19号文件精神,现将2010-2011年度评先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先项目
1.工会工作先进集体
2.优秀工会干部
3.模范工会之友
4.优秀女工干部
5.优秀工会会员
6.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7.健康和谐家庭
二、评比办法
1.“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的评定
由校工会根据“教工小家”考核情况(占90%)及参加校工会安排活动情况(占10%)进行综合评定,顺次确定若干“工会工作先进集体”。
2.“优秀工会干部”的评定
“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的工会主席,评定为“优秀工会干部”。
3.“模范工会之友”的评定
(1)“单位党政领导对工会工作支持的满意度测评”满意率达80%以上的单位,评选推荐一名主要党政领导作为“模范工会之友”人选报校工会。
(2)获得“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及建家升级单位的主要党、政领导为“模范工会之友”。
4.“优秀女工干部“的评选
优秀女工干部的评选范围为基层女工委员, 由单位填写“优秀女工干部申报表”从工会网站下载)。校女工委员会按20%的比例评选确定。
5.“优秀工会会员”的评选
各基层工会按在职在岗工会会员总数的5%进行评选,由校工会审核确定。
6.“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
由单位填写发稿情况统计表(从工会网站下载)。校工会根据发稿情况确定3-6个先进单位;确定6-12名先进个人。
7.“健康和谐家庭”的评选
评选条件详见校工字[2011]第27号文件。
三、时间要求
1.上述各项评先项目的申报和评选结果,于2012年1月5日前报校工会。
2.教工小家的考核由各片组按规定的程序,由组长负责商定各组的考评时间。
河南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1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