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22 作者:佚名 来自:本站原创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刘春霞
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现将2008年“五四”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5月4日(星期日)上午全校照常上班、上课,下午教职工照常上班,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放假半天。 “五四”过后执行夏季作息时间。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