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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全省第八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作品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自:本站原创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刘春霞  

学校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全省第八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豫宣通〔2008〕3号)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充分发挥“五个一工程”的导向和示范作用,把最好的精神食粮贡献给人民群众,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原崛起新局面营造良好文化氛围。

二、评选原则
要强化精品意识,坚持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的统一,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统一,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严格控制评选数量,确保评选质量,努力把三年来真正符合先进文化发展方向、代表精神产品创作成就和水平的作品推荐评选出来,把真正体现时代精神、具有民族特色和较强吸引力、感召力的作品推荐评选出来,把深受广大群众喜爱、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和覆盖率的作品推荐评选出来。

三、参评门类
主要包括:戏剧、电影、电视剧和广播剧、歌曲、文艺类图书(长篇小说、报告文学和纪实文学)。其中小戏可纳入戏剧门类,文艺类电视片可纳入电视剧门类参评。

四、奖项设置
1、对于入选“五个一工程”的作品,授予“入选作品奖”;对社会上影响较大的优秀作品授予“优秀作品奖”。
2、对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和具有特殊意义的精品力作,授予“特别奖”。
凡获得上述奖项的单位,均由省委宣传部颁发获奖证书与奖金。

五、申报要求
1、申报作品的范围
凡在我省各地、各单位创作生产或个人著述,并于2005年8月31日至2008年7月15日之前演出、播映或出版的戏剧、电影、电视剧(片)和广播剧、歌曲和文艺类图书均可参评。文艺类图书的出版时间为2005年8月至2008年7月,以版权页登记为准。参评图书应为本省出版单位出版。获得中央宣传部第十届“五个一工程”的作品不参加本届评奖。
2、申报材料
各申报单位须提供《精神产品创作生产综合报告》一式5份,“五个一工程”申报表一式12份,提供每部(首)申报作品音像2套。戏剧、电影、电视剧(片)和广播剧、歌曲、文艺类图书的申报表式样由省委宣传部统一印发,各单位可翻印。各项作品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打印。
3、申报作品的要求
(1)申报参评戏剧作品演出场次不得少于30场。作品制品可报送VCD或DVD碟,并随作品送文字脚本一份。除话剧以外,其他所有剧种需有字幕。制品盒上需注明剧名、排名、序号及参评单位名称。
(2)申报参评的电视剧(片)作品须在市场及市级以上电视台播出,电影须在电影院放映并有较高收视率和较好票房效益。电影、电视剧(片)制品报送可用于一般家庭影碟机播出的VCD或DVD硬碟。长篇电视剧每部作品制品盒上注明片名、序号、参评单位名称。申报前认真检查报送作品的画面和声音质量。
(3)申报参评歌曲须在市级及市级以上电台、电视台多次播放、播出和在舞台演出,并有广泛影响。歌谱统一为简谱,歌曲文字材料以表一、谱一、表二、谱二……表五、谱五依序排列。歌曲制品仅限盒式录音带和音乐CD,不得报送录像带和MTV硬碟。制品盒上需注明歌名、排名、序号及参评单位名称。报送歌曲作品必须取得词曲作者的书面授权书,如出现重复授权的争议,需在报送前自行解决。
(4)申报参评广播剧作品须在市级及市级以上电台多次播放,并已有广泛影响。广播剧作品可报送盒式录音带或CD碟,并随作品报送文字脚本一份。制品盒上需注明剧名、排名、序号及参评单位名称。
(5)申报的文艺类图书应有较大社会影响和一定的发行量,申报的图书每种提供样书15套,《图书出版报告》一式5份。
(6)每项申报作品请申报单位事先排好名次,并在申报表中注明,学校将统一组织申报。
(7)所报送的作品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的,允许共同申报,但所计团体分数由各申报单位均分。如有一家申报,须出具其他创作生产单位同意有其单独申报的有关证明。
各单位、各部门要广泛发动,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做好申报工作。各申报单位或个人于2008年7月25日之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党委宣传部理论科。


联系人:柴芳
联系电话:2862669 6359(内线)

附件:河南省“五个一工程”作品申报表

中共河南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二○○八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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