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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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度天津市科普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各部门:       2014年度天津市科普项目申报已经开始,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类别   重点支持科普资源开发、科普图书创作、科普基地能力提升、科普装备开发及推广等项目。   二、申报要求   1、科普资源开发   (1)科普软件:重点支持开发方便市民使用的基于手机APP新概念的科学生活、低碳出行、安全健康、空气气象解读查询等应用软件及科普游戏,基于互联网的科学游戏等应用软件系统,用户规模大、受益人群广,下载运行方便。   (2DM科普直投杂志:围绕美丽天津建设,创作生态、环保、健康等主题鲜明的科普文摘、科普故事、科普摄影、科普漫画等,投放至社区、科普基地、学校、综合性公共场所等,取阅便捷,普及面广。   2、科普图书创作   (1)科普宣传册类:一年内能够出版的,能够免费发放5000册以上。   (2)科普图书类:已经成稿,并在2014年内出版的科普著作。   3、科普基地能力提升   (1)科普专题展览。创作设计全市重大影响的科普主题展览,展览面积达到500平方米以上;包括互动展品、展牌和视频3部分,配备互动展品3件以上、展牌50件以上、视频3分钟以上。定期组织开展全市科普活动。   (2)科普基地应用设施开发。包括:设计制作户内外科普标示,设计开发科普参观路线,编写科普讲解词,以及制作相关科普宣传品。   4、科普装备开发及推广   科普活动资源包。开发包括知识读本、活动指导手册、实验探究器材、科学软件、科学视频资料等配套用品在内的科普主题活动资源包,能实现5项以上的实验。   三、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普创作与研究基础;有一支高水平的科普研发创作人员队伍;拥有作品出版、播出、发放的有效途径;有一定的开发、推广经费保障;开发的器材能够形成产品,适合在学校、社区、科普活动站等区域推广的全市各大专院校、中小学校、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2、有一定的自有资金投入和运行经费保障。   四、支持方式 市科委对科普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科普活动采用后补贴资助方式。科普重点项目的资助资金为10-50万元。   1、预算编制合理性是科普项目评估立项和科普活动备案的关键指标和重要依据之一,项目和活动的申报单位应科学、客观地编制项目资金预算。在申请项目补助资金时,要统筹考虑自筹资金与申请补助资金的数量和比例,合理申报。   2、所申报的市财政资助资金额不能全部补助时,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   3、自筹资金比例:申请资助额不超过总资金的50%。同时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对科普工作的投入。   五、报送材料 填写《天津市科学技术普及项目申报书》,加盖学校负责人章和学校公章,《申报书》纸质一式5份和电子文档。 六、受理时间和地点 1、受理时间:20144147   2、受理地点:科研院(北辰校区行政楼A212室)。 七、咨询方式 1、联人:刘东升  60438270 2、电子邮箱:liuds@hebut.edu.cn   附:天津市科学技术普及项目申报书       科                                   2014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