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与监督体系建设,切实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确保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现开展校内学位论文形式审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审查范围
2017年6月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
二、审查内容
此次审查主要为形式审查,内容包括学位论文写作规范性、论文结构合理性、论文摘要精炼性、工作量、创新性、论文成果等。
三、审查人员组成
1.硕士学位论文审查由各学院组织进行,聘请论文评审经验丰富的硕士生指导教师或博士生导师对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形式审查。
2.博士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组织进行,聘请我校相关专家进行形式审查。
四、审查结果处理
未通过形式审查的学位论文,应按照修改建议进行认真修改,再次提交原审查专家审查。
五、时间安排
自此通知发布之日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此项工作,形式审查表(附件1)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行政楼B区211)。
博士学位申请者须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前通过形式审查。
联系人:张 晖、王静远
电 话:60438215、60438359
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