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指导教师及研究生:
为保障博士、硕士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统招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及论文答辩按照《河北工业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及《河北工业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校字〔2006〕97号执行,同等学力、高校教师、专业学位研究生执行相应规定。
一、论文检测
学位论文检测必须在论文送审前进行,参加盲审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时间和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6月预计毕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盲审工作的通知》中公布的时间进行。
不参加盲审的学位论文由各学院集中后分批上报学位办,学位办每周一、三、五接收材料,自上报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给出检测报告。论文必须由学院委派专人(教务员或答辩秘书)负责上报,不接待学生个人。电子版论文的文件命名要求按照下面第四条执行。
二、电子版学位论文
用于最终备案的电子版学位论文须为一个单独的PDF文件和WORD文件。论文检测时,只需提交PDF版即可。其中论文原创性声明和版权使用授权说明页要使用有亲笔签名的扫描件。文件命名规则为:类别代码_专业代码_姓名_专业名称_论文题目(pdf格式或doc格式)
1、其中类别代码按下表选择
学生类别 |
代码 |
学生类别 |
代码 |
学生类别 |
代码 |
全日制博士 |
B |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 |
S |
全日制工程硕士 |
QGC |
艺术硕士 |
YS |
国际商务 |
GJSW |
工程管理硕士 |
QGG |
在职工程硕士 |
ZGC |
在职同等学力 |
T |
高校教师 |
GX |
工商管理硕士 |
MBA |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
EMBA |
|
|
2、专业代码按以下方式查询
专业代码为4位或6位的数字代码,全日制博士、硕士生可以从下面第四条学位授予信息采集中的“毕业生重点信息维护”里“第一页”上“学业和学位授予信息”中查看到。在职工程硕士可以从《我校现有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目录》查询,目录中领域代码即为专业代码,领域代码为空的用类别代码。
例如电气工程专业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命名应为:S_0808_张三_电气工程_论文题目.pdf 。
三、学位授予信息采集
本次学位授予信息采集现已部分开通。全日制统招硕士和博士已经可以登录填报,系统填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31日。在职工程硕士、EMBA、高校教师和同等学力人员的开通时间另行通知。该系统采集的信息将上报国务院学位办备案,用于学位认证查询以及学位证书的制作等。请务必严肃、认真对待。现对系统填报做以下提示和要求:
1、系统登录入口为研究生院网站培养工作页面下的“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学生入口)”,网址:http://115.24.160.132/jwgl/(请用IE浏览器)。
2、进入系统后选择“学位管理”,从下拉列表选择“毕业生重点信息维护”,然后再点击一次左侧的“毕业生重点信息维护”,即可在右侧页面上进行填报。尽量不要在同一时间同一电脑上登录两个不同的帐号,以免造成数据存储错误。
3、填写后,“保存”只是临时保存,应点击“提交”来完成最终上报。提交后将本表打印签字,以此表为凭领取学位证书。
四、材料上报
各学院分委会应做好会议记录和存档工作。会议应将表决结果和决议分别填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授予表决结果统计表》(附件1)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授予表决决议书》(附件2),并与分委会评定票等会议材料一同留学院存档。其中表决决议书为一式两份,另一份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
(一)、请各学院于2017年5月31日前将以下材料统一报研究生院学位办:
1、纸质版和电子版的分委会建议授予学位名单(附件3)
2、电子版博士、硕士学位论文(PDF版和WORD版各一份)
3、纸质版博士论文2册,纸质版硕士论文1册,学位申请评定书1份。
4、博士学位申请者情况汇报PPT(附件4)
5、《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授予表决决议书》(附件2)
6、学位申请材料
7、在职人员电子版照片(蓝色背景,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
8、在职人员dbf数据库(附件5)
(二)、学位申请材料按下列要求排列顺序:
1、统招研究生(含博士、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除MBA))
① 课程计划
② 论文计划
③ 学位申请与评定书
2、MBA、EMBA和高校教师
① 硕士学位申请与评定书
3、在职同等学力
① 学位申请与评定书
② 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4、在职工程硕士
① 课程计划
② 企业导师简况表
③ 前沿讲座登记表
④ 学位申请与评定书
排序后用黑色签字笔编写页码,凡有文字的页面均应编码。页码为3位数,从001、002…开始顺序编写。正面写在右上角,反面写在左上角。因整理档案时校级学位授予决定还未生成,编码时应注意给此页留出页码。
研究生院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