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一、单位负责人岗位职责

1、后勤管理处代表学校全面负责学校电梯的管理、运行和维修养护等工作。后勤管理处成立专门机构,设立专职管理员,负责电梯的日常管理工作,与有关部门做好协调工作。

2、组织贯彻与电梯安全、节能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3、组织建立适合本单位情况的电梯安全、节能管理体系,明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职责、权限。

4、批准本单位电梯安全、节能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检查。

5、保证本单位电梯安全、节能必要的资源投入。

6、发生电梯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抢救并应在1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二、电梯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与电梯安全、节能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2、负责组织制定、修订本单位电梯安全、节能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单位负责人批准。

3、组织电梯安全会议,提出电梯安全、节能的各项要求。

4、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参加电梯事故救援,配合事故调查。

5、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电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6、接到安全隐患报告后组织整改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三、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电梯的安全、节能工作。

2、负责建立和管理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3、负责制定本单位电梯的维护保养计划和定期检验计划,并组织实施。

4、定期检查电梯运行、维护保养境况,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通知维护保养单位及时处理,制止违章行为,并做好记录。

5、检查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检验标志,确保齐全。

6、监督维护保养工作过程和质量,对维护保养记录签字确认。

7、当电梯出现故障或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组织实施整改;电梯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立即报告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

8、遇到影响电梯运行或电梯乘客人生安全的突发事件时,应当迅速采取措施,停止电梯运行。

9、发生困人等紧急情况时、立即通知电梯维修保养单位进行施救,同时采取相应措施组织救援。

10、妥善保管电梯层门、机房和电源钥匙。

11、参加电梯事故应急救援,配合事故调查。


四、巡回检查制度

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本单位电梯开展日常巡回检查,做到定时、定点、定内容,并认真做好记录。

2、定期对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进行检查。

3、定期检查通往机房的通道和机房内的消防设施。

4、在巡查中发现电梯故障、异常情况和困人时间时,应立即通知维护保养单位。


五、定期检验制度

1、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电梯定期检验计划,并在安全检验标志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2、电梯每年进行一次检验。

3、检验前,安全管理人员应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等准备工作。

4、检验时,安全管理人员应在现场配合检验单位做好检验工作。

5、检验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领取检验报告的各项手续。经检验发现问题时,安全管理人员应组织相关部门按期整改。

6、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7、电梯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跨过1次定期检验日期时,应在封存后30日内到电梯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停用手续,并张贴停用标志。应当到电梯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办理启用手续,并向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检验申请。


六、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电梯作业人员经电梯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电梯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和管理工作

2、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电梯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并有记录。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1)电梯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

(2)电梯安全操作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3)电梯常见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4)事故应急处理技能;

(5)事故例案分析;

(6)事故报告和处理。

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建立培训、教育档案,及时安排电梯作业人员按规定复审电梯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七、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1、电梯维护保养应符合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保证电梯的安全性能。

2、电梯的维护保养工作必须按规定通过合同委托,有取的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每部电梯应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电梯维护保养计划。电梯维护保养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维护保养的项目及内容;

(2)维护保养的时间和周期;

(3)备品、备件采购计划;

(4)资金预算。

4、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1)日常维护保养的内容和要求;

(2)日常维护保养的时间和周期

(3)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4)电梯困人时,维修保养作业人员接到通知后及时抵达的时间;

(5)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和相关技术资料的保存方式。

5、电梯的维护保养记录分为半月、季度、半年和年度维护保养,其维保的项目(内容)和要求应符合DB63/767。


八、故障处理及隐患整改制度

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落实故障处理和隐患整改。

2、电梯出现故障和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报告,并通知维护保养单位。

3、对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提出的书面整改意见,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予以确认并负责组织落实。

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做好故障和隐患记录,并汇总保存到安全技术档案。


九、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收集和管理安全技术档案。

2、安全技术档案应当按照一梯一档建立。

3、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电梯产品质量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电梯使用注册登记表;

(3) 自检和定期检验报告;

(4)巡回检查记录;

(5)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6)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7)维修改造资料;

(8)电梯维护保养合同。

注:电梯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电梯使用注册登记表,维修改造资料和事故记录应当长期保存,其它资料至少保存两年。

4、使用单位变更时,应向新使用单位移交安全技术档案。


十、机房和井道管理制度

1、非电梯作业人员不准进入机房,遇特殊情况须由电梯安全人员陪同,方可进入机房。

2、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其它物品、设施,机房内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确保其有效性。

3、督促维护保养单位做好机房设备清洁工作。

4、机房应通风良好、光线充足、门窗完好、开启灵活,无渗水。

5、机房应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保管。

6、通往机房的通道不得堆放杂物。

7、井道内不得安装与电梯无关的设备。


十一、层门、机房和电源钥匙的使用及管理制度

1、本单位制定专人保管电梯层门钥匙。

2、层门钥匙应按规定办理备案,并由电梯管理人员负责妥善保管,层门钥匙应由电梯维护保养人员或单位电梯作业人员按照正确的操作方法使用,严禁其它无关人员使用。

3、机房钥匙、电源钥匙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和使用,严禁其它无关人员使用和保管。


十二、意外事件或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演练制度

1、设置紧急报警装置,其终端设在能够有效相应的区域,该报警装置应保证其有效性、可靠性和持续性。

2、发生困人意外事件时,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通知维护保养单位实施救援。

3、发生其它意外事件(井道进水、火灾等)时,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疏散乘客,并停止使用电梯。

4、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应明确以下内容:

(1)应急救援组织、相关人员职责与权限;

(2)应急状态及处置措施,实施应急救援的方法、步骤和措施;

(3)与专业救援组织的联络方式。

5、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演练全过程要做好记录。记录包括时间,演练内容,负责人,参加人员,事故类型,演练效果、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等,并持续改进应急救援预案。


十三、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1、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的县以上电梯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概况以及电梯种类;

(2)事故发生初步情况,包括事故简要经过、现场破坏情况、已经造成或则可能造成的伤亡和涉险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初步确定的事故等级、初步判断的事故原因;

(3)已经采取的措施;

(4)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

(5)其它有必要报告的情况。


十四、维护保养单位职责

1、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和DB63/767的要求,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保证日常维护保养质量,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2、应依照电梯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制定电梯的维护保养方案和合理的保养计划,对电梯各运动部件、安全保护装置及基本功能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更换不符合要求的部件,保证电梯能够正常、安全运行。

3、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至少每半年针对本单位保养的不同类别(类型)电梯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4、应设立24小时维护保养值班电话,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应当做详细记录;电梯维护保养人员必须及时抵达故障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抵达时间不应超过30分钟。

5、每部电梯的维护保养记录应及时归档,归案至少保存6年。

6、应协助使用单位制定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7、电梯维护保养人员应取得相应电梯设备作业人员证,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培训记录存档。

8、在维护保养措施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当书面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应同时向当地县以上电梯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9、对维护保养的电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自行检查。自行检查在电梯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验之前进行,自行检查项目根据使用状况决定,但不少于电梯定期检验规定的项目及内容。自行检查报告须有使用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共同确认。

10、维护保养单位应对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及实物的一致性负责。

11、提醒使用单位及时申报定期检验,电梯维护保养人员应配合电梯设备检验验测机构进行电梯的定期检验。

12、对维护保养的电梯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与转包。


十五、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1、在开启电梯厅门进入轿厢之前,必须先确认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2、每日开始工作前,须将电梯上、下行驶数次,检查有无异常现象。检查清理厅、轿门地坎有无异物。

3、轿厢运载的物品不得超过电梯的额定载重量。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装运时,需经保安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4、电梯出现故障,应停止运行,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修理。

5、运载的物品应尽可能稳妥地放在轿厢中间,避免在运行中倾倒。禁止采用开启轿厢顶部安全窗,轿厢安全门的方法装运超长物件。

6、电梯操作人员应劝告他人勿乘载货电梯。

7、当电梯使用完毕后,电梯操作工应将轿厢停于基层,并将操纵盘上开关全部断开,关闭厅轿门。

8、电梯检修时,应在厅门处挂“电梯检修停止运行”警示牌。

9、打扫机房设备卫生时,必须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10、不得将电梯钥匙交给无证人员使用


十六、电梯应急预案

1、发生紧急情况的注意事项

(1)电梯在正常行驶时,突然停车或发生超速、撞顶或蹲底、或预选楼层不换速等不正常情况,应保持镇静,并按下急停按钮,通过警铃、电话与维修人员联系,等待解救。

(2)电梯突然停车时,如果轿厢已停在平层区域内,可在轿厢内将门打开或在厅门外用钥匙打开厅、轿门放出乘客。若不在平层区,不要打开厅、轿门,更不准强行从高于厅门地坎600mm处往下跳,应由专业人员救护。

(3)当电梯停留过程中,发生溜车现象,停在轿厢内的人员切勿从轿厢内跳出,以免发生“剪切”事故。

(4)电梯运行中突然出现剧烈振动和不正常声响应立即停梯,改用慢速将电梯开到附近层,疏散乘客。如果慢速行驶振动和尖响声仍不止,必须先解救乘客后停机并通知维修人员。

2、电梯困人解救方法

(1)电梯运行时因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停机,乘客困在轿厢内,在解救时首先要劝告乘客不要惊慌,静候解救。切勿强行走出轿厢,也不允许从轿顶安全窗疏散乘客。

(2)盘车解救时首先要通知被困人员,盘车已开始,请乘客配合。

(3)盘车工作通常需要两人在机房进行,操作前必须切断总电源开关,然后一个人打开制动器,一个人盘车,当将轿厢盘到最近楼层时(轿门地坎与厅门地坎一般误差在200mm之内时)应停止盘车,使制动器复位。

(4)请乘客在轿厢内打开门或用钥匙打开厅门锁,协助乘客离开。

(5)盘车应缓慢进行,防止溜车,对无齿轮曳引机的高速电梯盘车要格外小心,采用“步进式”一步一步松动制动器,防止电梯失控。

3、火灾时处理方法

(1)发生火灾,应立即停止电梯正常运行使轿厢返回基站,禁止用电梯逃生。

(2)迅速报警,及时与消防部门联系。

(3)具有消防运行功能的电梯应按动“消防按钮”,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供消防人员使用。

4、停电时处理方法

(1)电梯运行中突然停电,首先应向乘客解释说明“因为停电而停梯,请安静等候”。

(2)如果预测停电时间很短则用对讲机或电话向乘客通告,在轿厢耐心等待,不要强行走出轿厢。

(3)恢复供电后,应提示乘客再次按轿厢内目的层按钮,电梯恢复正常运行。

(4)如果停电时间长或线路故障,应考虑盘车放人,遵照“电梯困人解救方法”执行。

5、发生水灾时的处理

(1)大厦发生水灾,通常是因水管或暖气管破裂引起,或因建筑物电梯井道渗水、漏水,应及时关闭水管阀门,及时将电梯开至跑水楼层的上二层,并停梯断电。

(2)当底坑、井道或机房灌满水时,应立即停电,断开总开关,防止发生短路及触电事故。

(3)对跑水电梯应进行除湿处理,采取擦拭、热风干燥、自然通风,确认水汽排除完,绝缘电阻符合要求方可投入运行。对计算机控制的电梯需仔细检查,以免烧坏线路板。

(4)电梯恢复运行后,应详细填写检查报告,对跑水原因、处理方法、防范措施记录清楚。

6、地震时的处理方法

(1)感到有地震时,应就近停梯,还应请乘客离开轿厢,不要利用电梯逃生。

(2)如发生电梯轿厢内“困人”现象,要保持镇静呼救待援。

(3)地震过后要进行检查,正常后方可运行。

三级以下地震:低速上行、下行后,运行如无异常可恢复运行。

四级以上地震:不能低速运行,必须由维保部门检查修复后方可投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