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12-06
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绿色学校建设,贯彻落实学校节能降耗的相关规定,现就做好节能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引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能宣传工作,通过主题活动、工作例会、班会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节能知识和我校绿色发展理念,提高师生员工对节能工作的认知度。在强化宣传的基础上,引导广大师生身体力行,树立“节约能源,人人有责”意识,自觉做节能工作的倡导者、实践者,推动全校形成“节能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管理责任
各单位要主动做好节能管理,采取各种举措推动节能工作落地。要落实用电管理责任,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和饮水机等用电设备在不使用的情况下,要及时关闭电源,减少待机耗电;师生离开办公室、宿舍要随手关灯、关空调、关电脑、切断电源;最后一个离开公共场所的师生,对电器设备电源是否关闭、电源是否切断进行检查;合理使用灯光照明,天气晴朗、光线充足时,应关闭照明灯;教学楼、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人员减少时要关闭部分照明灯。要严格控制空调的使用和温度设定,室内无人时不开空调,下班前半小时关闭空调主机;冬季使用暖气取暖的场所,严禁同时开启空调取暖;使用空调取暖的场所,温度设定不高于20摄氏度,合理控制风量,开空调时尽量不开窗。要定期检查和维护水电设备,发现因设备故障引起的长明灯和用水设施跑、冒、滴、漏现象,及时报修。教学、实验、后勤等重点用能单位,要强化用能规划,出台具体节能举措,减少能源消耗。
三、强化督导检查
学校将通过节能监测平台,加强对各单位能源使用情况的监管,对用能数据异常的单位,进行提醒和跟踪。在此基础上,学校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单位节能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关注“长明灯”“长流水”和空调使用情况,对屡次出现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各单位在节能管理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工作建议,请及时向后勤集团能源动力中心反馈。
联系电话:80785612。
节约型校园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