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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4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第二次结项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5;浏览次数:0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规定,2024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第二次结项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本次课题结项受理范围为:2023年度立项的课题;2021年度、2022年度立项并申请延期的课题;2019年度以来,以著作形式结项且总研究周期不超过5年的课题。

    二、结项材料要求

    (一)结项需提交以下材料:

    1.《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结项审批书》(附件1);

    2.《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申请书》;

    3.《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4.课题研究阶段性及最终研究成果;

    5. 研究成果转化及社会反响材料;

    6.《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有变更事项者提交)(附件5)。

    (二)结项材料装订要求:

    1.所填表格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正文用4号宋体字,左侧装订。

    2.文本装订材料2份:顺序为①封面(加厚(不要用铜版纸),注明“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负责人所在单位、课题组成员、课题编号、成果形式和填报时间);②目录;③内文,按需提供的材料1—6顺序编印。

    3.成果形式为著作的还需提供2本原件。著作要求复印封皮、目录、版权页、封底;论文要求复印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全文。

    4. 非本课题组人员的成果、不符合结题要求以及与本课题无关联的成果不要作为结项材料提交。

    三、时间要求

    课题结项材料收取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纸质版装订结项材料及《结项登记表》、《申请延期登记汇总表》(附件2、附件4各1份,学院盖章),《变更审批表》(附件5)2份报送社会科学处。同时将附件2、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unhh@hebt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孙海虹    联系电话:80789757

      附件:附件材料.zip



                                      社会科学处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