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河北师范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河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三、竞赛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5年5月18日下午4:00
(二)地点:河北师范大学西篮球场
四、竞赛项目:
男子篮球、女子篮球
五、 参赛单位与资格:
(一)比赛设甲、乙两个组别。学生人数1000人以上的学院为甲组,1000人以下的学院为乙组。
甲 组:商学院、文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外国语学院(女队)、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物理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职业技术学院、软件学院。
乙 组:历史文化学院、法政学院、教育学院、音乐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旅游系、外国语学院(男队)。
以学院(系)为单位报名参赛。
(二)参赛队员必须是在我校具有正式学籍且身体健康适合参赛的在校、在读本专科学生、研究生、留学生。
(三)每单位可报男、女各1队,每队可报领队1人(领队必须由教师担任),教练1人,男队可报运动员12人,女队可报运动员12人。非篮球专业高水平运功动员亦可报名(以入学项目为准),每队可报不超过三名体育高水平运动员,须在备注中说明,但上场人数不得超过2名。
(四)运动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1寸免冠照片1张。比赛时必须出示身份证和学生证,组委会将在比赛前、比赛中和比赛后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规定并出场参赛者,一经查实,取消该队比赛资格和该队获奖名次并通报批评。
(五)凡对运动员参赛资格有异议需提出申诉者,须向组委会提交有领队签名的书面申诉书,方予受理。
六、竞赛办法:
(一)竞赛办法
第一阶段:小组循环赛,每组前两名出线。第二阶段:小组前两名进行交叉附加赛,决出甲组、乙组的前四名。
(二)决定名次办法
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分1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在前。如遇两队积分相等,按两队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如遇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以相互间比赛的得失分率(得分之和除以失分之和)决定名次,如再相等,以所有比赛的得失分率决定名次。
(三)竞赛规则
比赛按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执行。
(四)各队必须准备一套号码清晰、统一的比赛服装,号码不能出现1—3号。
(五)比赛前十分钟两队的队长必须把参赛队员的个人证件交到裁判组,若两队的比赛服颜色相同或者难分辨,则由主队找客队进行协商决定。
七、录取名次:
比赛按甲、乙组分别取男、女前四名予以奖励。
八、仲裁委员会及裁判员由主办单位聘请。
九、报名、抽签
(一)报名时间:各单位需将报名表于2015年5月14日10:00之前将报名表发至qtbgs2013@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抽签时间:2015年5月14日12:30在体育学院东田径场303室,进行抽签仪式。同时提交纸质报名表(每单位需要加盖公章)。请各单位领队及教练届时准时出席。赛程会及时发至公共邮箱:tyjlbbgs2015@163.com,密码:hbsd2015请各代表队及时查询。
十、其他
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各学院参赛时必须有学院教师到场,要在记录表上签字,否则不进行比赛且视为弃权。比赛开始15分钟未到比赛场地视为弃权。对违反比赛纪律的参赛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河北师范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河北师范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5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