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成为河北师范大学新职工!为了使您顺利办理报到手续,请详细阅读以下需知:
一、体检
请您接到录用通知后,尽快预约体检时间,择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我校定点入职体检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进行体检。也可自行到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体检中心进行入职体检。一般为工作日的上午十点之前、带身份证、空腹进行体检。或就近前往本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入职体检),要求体检报告要有明确的体检意见。如不能提供建议前往我校定点医院体检。待体检结果出来后报人事处安排后续公示事宜。(具体体检事宜可咨询人事处)
二、签订《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
待公示结束后15日内,应届高校博士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到我校人事处(行政楼A-209)办理签约手续。如路途较远,可通过顺丰快递邮寄到以下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050024,联系人:徐宁,电话:0311-80789111。我处签署完毕后按邮寄地址寄回。
请提前填好“毕业生情况栏目”、以及“用人单位情况栏目”(见下表):
单位名称:河北师范大学 | 隶属单位:河北省教育厅 | 单位性质:高等院校 | |
联系人:徐宁 | 联系电话:0311-80789111 | Email: hbsdxn@hebtu.edu.cn | |
岗位名称:教学科研 | 行业类型:教育 | 传真:0311-80788888 | |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 邮编:050024 | ||
档案转寄单位名称: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 | 档案接收人:徐宁 | ||
档案接收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A209 | |||
法人证书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12130000401703612G | |||
户籍迁移地址:(注:如无需要落户我校,可按本人实际情况填写户籍迁移地址) 博士毕业生: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裕翔街付16号河北师范大学。 | |||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 1、河北省属驻石家庄高校毕业生:河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2、其他高校(科研院所)毕业生: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党建处,具体转移党支部咨询二级学院/单位。 | |||
注:
1、国(境)外毕业生,①来我校开具《留学回国人员接收函》;②持国(境)外院校的毕业证书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博士后人员,①由所在博士后流动站出具《博士后研究人员接收单位意见表》;②交由我校人事处填写单位接收意见;③回流动站办理出站及档案调动。
3、需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按如下方式填写:
①河北省属驻石家庄高校毕业生:河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②其他高校(科研院所)毕业生: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党建处,具体转移党支部咨询二级学院/单位。
来校报到时,根据人事处报到通知单,持介绍信到我校组织部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三、手续办理及报到
(一)手续办理流程
1、调取档案,本人档案一般应由毕业学校统一邮寄至我单位,如需开具调档函可联系人事处;如由个人携带,须保持密封签完好无损交人事处。
2、提交材料,将《新入职职工信息登记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电子文档及本人的本硕博所有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近期免冠照片等扫描或拍摄为电子文档,分别以“姓名+证件名称”命名,然后将上述所有文件压缩,压缩文件以“单位+姓名”命名。压缩文件提前发送到邮箱:hbsdxn@hebtu.edu.cn。
3、待入编手续办理完成后,人事处将通知本人携带材料到校办理报到手续。
(二)报到材料(复印件一律采用A4纸型):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含博士后证书)原件(人事处查验),其中国(境)外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2、身份证原件(人事处查验);
3、就业协议书一份(交人事处);
4、纸质版体检报告原件(交人事处);
5、《新入职职工信息登记表》(附件1),打印签字(交人事处)。
(三)报到程序
1、人事处报到流程:
①报到人员持上述报到材料,到人事处报到(行政楼A-209)。
②报到人员持人事处开具的‘报到通知单’到学校各相关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③服从招聘学院(部门)安排,到岗工作。
④报到手续完成后,签订《聘用合同》。
2、户籍办理流程
博士毕业生户口迁入我校集体户口(河北省石家庄市河北师范大学)。毕业生报到后持以下材料到指定部门办理:
①毕业证复印件1份;②身份证复印件1份;③近期1寸彩色白底大头照2张;④落户介绍信(人事处开具)。户籍科电话:0311-80789654。
3、医保办理流程
办理医保手续,请在本人工资发放后,将下列材料交校医院医保科:
①含有本人姓名的本部门整张工资单复印件1张(需加盖学校财务公章);②身份证复印件1份;③报到证及复印件。医保科电话:0311-80786376。
五、注意事项
1、如未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在证件完备后再办理入编及来校报到手续;如果档案材料不完整,则暂缓办理入编及报到手续等事宜(以上最长延期半年)。
2、出现以下情况的,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自动作废,我校将出具《解除就业协议证明函》,应聘人员可据此到就读学校换领新的《就业协议书》,另行择业。
①报名、报到及档案材料中有瞒报、漏报或造假行为的;
②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过党、政纪律处分的;
③2024年12月31日前仍未全部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的;
④档案材料不完整,且2024年12月31日前仍未补齐的;
⑤有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情形的。
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