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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开展“项目式学习”活动的实施方案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23年工作要点》明确指出要“探索推进未来学习中心试点,发挥高校图书馆优势,整合学校各类学习资源,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打造支撑学习方式变革的新型基层学习组织”。为贯彻教育部相关政策要求,根据学校工作实际,图书馆拟打造“项目式”学习模式,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和馆员育人价值,探索育人新范式。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说明

“项目式学习”是通过组织学习小组,让学生借助信息技术以及多种资源开展探究活动,在一定的时间内解决一系列相互关联的问题,并将研究结果以一定的形式发布。项目式学习旨在以学生为中心,采用师生共同参与、线上线下结合方式,注重团队式、探究式的研究方法,培养学生团队式、探究式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项目式学习框架下,学生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兴趣,开展与自己的文化、生活或未来相关的有意义的研究,同时利用创造性思维、批判性思维、信息能力和跨学科知识等来提出问题、自主调查、深入分析、解决问题并得出结论。

二、类型与要求

信息素养类、调查研究类、设计开发类、其他类

项目准备阶段项目申请人提交项目计划,招募、筛选建立固定团队;项目实施阶段,申请人指导、记录活动全过程,引导学生收集资料、调查分析,展示项目成果;项目评价阶段,申请人依据团队成员表现及项目成果进行评判。

项目式学习小组学生一般为5-15人,开展不少于6次活动,总时长不少于6小时。

三、申报程序

馆员根据个人实际,可随时申报。

申请人提交项目申请表,负责人及参与人总计不超过4人,经部主任、分管馆领导审核同意后,由馆务会审批备案。

四、评价与认定

项目负责人可根据实际,组成评价小组,对团队成员的过程表现和项目结果进行定性评价,评价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三档或优秀、合格两档,优秀比例为10%-20%,项目结束后发放电子证书。

根据项目成果及过程表现,学生可计第二课堂0.2、0.3、0.5分。学生参与多个项目式学习活动获得学分可累加,最高累计不超过1分。

项目申请人将认定结果报图书馆教学秘书汇总、备案。

项目完成后,负责人提交总结报告,负责人及参与人可计1个创新(特色)服务。


2024年5月16日


附件:项目式学习活动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信息素养类   ¨调查研究类   ¨设计开发类   ¨其他

项目负责人

部门

项目成员

姓名

部门

分工

招募要求

目标及任务安排


评价及认定方案


部门主任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馆务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