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河北师范大学2024年上半年自考实践性环节考核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4 浏览次数:0
各位考生:
根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2024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上半年自考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性环节考核报考资格
1.考生必须获得过任一一门理论课有效成绩(有效成绩指60分及以上)。
2.新注册考生不能报考“实践性环节考核”。
3.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环节须在其他所有课程合格后方能报考。
二、实践性环节考核时间与考核方式
1.考核时间:2024年3月9日至12日。
2.考核方式:考生须下载附件1查看。
3.考核方式为“作业”形式以及论文(设计)答辩的实践课程的考生下载附件3查看考核指南。
三、实践性环节报考步骤
1.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实践性环节报考”入口报考。
2.考生按照“缴费说明”扫描二维码缴费。
注意:理论课程“报考专业和课程”“报考条件”“报考办法”以及“报考时间”“新生注册”等问题,考生可登录http://zk.hebeea.edu.cn,按照《2024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报考,理论课程报考有关问题请咨询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市考试院。联系方式查询可登录http://zk.hebeea.edu.cn查看“联系我们”即可。
四、实践性环节考核各阶段时间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6日至30日(每日8:00--22:00)
2.网上支付:2023年11月26日至12月1日下午14:00,考生在完成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报名后,应尽快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扫描二维码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予受理。考生须慎重缴费,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
3.考场查询:2024年3月2日,考生可登录https://cjxy.hebtu.edu.cn进入“自考实践考核系统”查询考场安排,打印考试通知单,持考试通知单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成绩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发布,考生可于2024年5月10日17:00后,登录http://zk.hebeea.edu.cn,查询理论及实践课程成绩。
五、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方式及课程安排
考核方式及课程见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24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及考核方式》(无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
六、缴费说明
1. 报名后方能缴纳费用,2023年12月1日14:00建设银行缴费系统关闭,不安排补缴。
2. 缴费方式
本次缴费由中国建设银行代收,考生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河北建行缴费平台,→录入缴费编号(即准考证号)点击查询→勾选待支付课程,点击“去支付”→根据提示填写付款信息并支付→点击“支付完成”。再次扫描二维码,输入缴费编号,点击已完成订单可查询已缴费情况。学校不提供缴费查询服务。
3.建行银行卡(本次缴费不支持信用卡缴费)及微信零钱均可缴费,如在缴费过程中出现中断,提示“缴费中”信息,请1小时后重新扫描登录缴费。
4.缴费金额
考生根据提示要求,按照系统收费标准缴费即可。
七、部分课程考核说明
1.“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实践课程:进入http://cjxy.hebtu.edu.cn/a/zxks/cywj/index.html,查看考试大纲。
2.“汉语言文学(本科)”专业毕业论文:以毕业“综合考核”方式进行(即“综合考核”成绩即为毕业论文成绩)。考核采取开卷考试形式,期间只允许携带正式出版物进入考场。考生需登录http://cjxy.hebtu.edu.cn/a/zxks/cywj/index.html,下载“辅导材料”,结合教材进行自学。
3.学前教育专业《幼儿教师实习指导(12349)》;小学教育专业《生产实践(02548)》《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现代教育技术(实践)(00414)》;汉语言文学(专科)《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以上课程考核要求登录http://cjxy.hebtu.edu.cn/a/2014/05/14/943D90094A114979B19EDE8462EE3408.html,查看相关要求,根据要求撰写作业。
4.其它本科专业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1)导师查询:2023年12月6日至12月9日,考生登录/hebtu/smu_cjxy/a/2019/05/05/356C7CD2BC8842DAB61F27F89D21C3CD.html,进入“自考实践考核系统”,点击“导师查询”查询导师联系方式。考生须在12月12日前与指导教师取得联系,2024年2月2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初稿,电子稿件发至指导教师邮箱,按照指导意见进行修改。2024年3月1日前至少与导师沟通3次以上,并根据指导教师意见及时进行修改,未按照老师指导意见进行修改的取消答辩资格。
(2)毕业论文要求:毕业论文撰写依据 “河北师范大学自考毕业论文写作规范”完成。文科毕业论文的字数要求在5000字左右,理科毕业论文的字数要求在3000字左右。论文写作要观点正确、结构完整、层次清楚、有理有据、论述充分,禁止抄袭和网上下载,一旦发现,后果自负。
(3)毕业设计要求: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两个专业的毕业设计,考生要按照毕业设计考核大纲要求设计作品,须撰写不少于800字的“设计说明”。
(4)毕业论文(设计)自查重工作:考生通过“维普论文检测系统个人版”(http://vpcs.cqvip.com/personal/hbjx)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自查重工作。文字复制比在50%(含50%)以内方可参加论文答辩。拟申报学士学位的,毕业论文(设计)文字复制比须控制在30%(含30%)以内。考生须下载论文检测简洁报告,与毕业论文(设计)定稿一并提交。考生须保存毕业论文(设计)所有相关资料,方便毕业后期申请学位使用。
(5)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考生填写“论文内容提要”及以上栏目,字体选用五号宋体,A4纸打印一式两份,此表只能打印完整一页,多页无效。
(6)考生需提交的纸质材料:毕业论文一式三份(毕业设计需提供作品一份,毕业设计说明三份)、维普论文检测报告(简洁报告)三份、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两份、论文(设计)原创性声明一份,其他材料按照指导教师要求提供。
(7)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包见附件2。
八、毕业申请、毕业证领取方式
考生须在全部课程考核合格后(包括理论及实践性环节课程,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属于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方能申请毕业。考生应及时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zk.hebeea.edu.cn),根据网上通知时间要求进入“申请毕业入口”提出申请,并选择就近自考报名点交验材料,我校未设毕业申请报名点。考生需到申请毕业材料校验处领取毕业证书及档案。一般情况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具体时间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友情提示:第一,考生如遇毕业证书、档案、考籍等问题(例如证书、毕业档案丢失、信息错误、成绩及考籍证明等相关内容)请咨询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或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政府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311-66635330;路线指引电话:66635333。主考院校不具备以上各项职能。档案除本人档案所在部门拆开有效外,任何人包括本人私自拆开档案无效。第二,往届考生档案(如未密封过)需要密封的,可到当地考试院密封。各市考试教育机构联系方式登录http://zk.hebeea.edu.cn在“考生必读”“联系我们”专栏查看。
九、学位申请
1.学位申请相关事宜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适时调整。
2.能够授予学位的专业,根据河北省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在取得本科毕业证后(以毕业证上落款日期为准)须在第二年(且只能在第二年)申请学位,并须按照学校要求按时提交各项材料。学位申请每年只办理一次,四月前后在本网公布有关学位申请的通知(如有补报,一般在10月中、下旬发布通知)。
3.非“英语”专业学位申请外语条件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或“日语”“俄语”考试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英语”专业学位申请外语条件是第二外语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已经办理免试的视为符合学位申请外语条件,无需再参加英语(二)考试。
4.所学专业主干课程平均成绩65分(含65分)以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综合考核)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
5.在历次自学考试中无作弊记录。
6.学位论文(设计说明)按照学位论文要求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修改,修改后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检测结果文字复制比要低于30%。
附件1:202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及考核方式.xlsx
附件2: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包.zip
附件3:2024上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线上考核课程考核指南.pdf
附件4:承诺书.docx
河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