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关于开展春季开学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4 浏览次数:0次
各学院、各单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省教育厅全省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为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春季开学稳定有序,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春季开学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3月15日。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安全责任人要深刻认识到本次隐患排查整治的重要性,工作要有组织、有计划、有措施、有重点、有实效。对重点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主管领导要亲自检查整治、签字确认。
(二)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对排查到的安全隐患,要迅速采取措施,确保不留死角,整改到位。各级安全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要想在前、做在前,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要提前采取措施进行预防。
三、工作安排
(一)各单位自查自改。按照通知要求,对本单位区域开展全面的隐患排查,对重点、要害部位严格落实日巡查制度。排查到的隐患填写《xx单位春季开学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清单》(附件1);重大隐患和不能立即整改的填写《xx单位春季开学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台账》(附件2)。
(二)主管职能部门抽查。各主管职能部门随时对各单位开展安全工作检查,督导各单位完成隐患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挂牌督办,整改完成后销号,实行闭环管理;对需要多部门联合整改的隐患,要做好协调联动,迅速消除隐患。
(三)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督导检查。安全工作处对学校划分的四个安全网格进行每日安全检查,对排查到的隐患通报到各单位,并监督完成整改。
(四)学校联合检查组检查验收。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将随时对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单位不重视、排查不尽力、整改不到位的将依照校规校纪处理。
四、工作重点
(一)校舍安全。对近期寒潮带来的雨雪,加强对校舍的安全检查和路面的清理工作。重点排查屋顶尤其是体育场馆是否有超出承受力的积雪、重物等;墙体是否开裂、围墙是否缺损;给水管、落水管是否有冻裂;屋檐、横梁等高处是否有冰锥。
(二)消防安全。加强对消防设施的检查,防止挪用、遮挡;排查疏散通道、防火门、安全出口,防止占用、堵塞;开展防火巡查,防止落叶、易燃品堆积,形成消防隐患。
(三)用电安全。重点检查电源箱、电气线路、接线板是否老化、松动、裸露;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灯、电器是否有常开不关现象;楼内、室内是否有电动车停放以及充电现象。
(四)燃气安全。检查管路、阀门、灶具是否符合规定,防范燃气泄漏;燃气报警、防护系统要完好可用;首次打火使用前,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烟道、通风管道定期清理,保持清洁。
(五)实验室安全。要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尤其是危化品安全管理,落实“五双”管理规定;加强对实验过程、危废处理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实验仪器设备、压力容器,要按照规定维护保养、安全使用。
(六)学生公寓安全。禁止存放使用大功率电器、酒精炉、管制刀具等违禁品;对水、电、洗衣机房、热水炉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排查,确保畅通。
(七)食品安全。餐饮网点要对操作间、灶台、餐具、就餐环境卫生清理、消毒;原材料进货索证索票,精控储存、加工环节,依照食品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操作;从业人员须办理健康证,做好个人卫生。
(八)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全面落实学校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深入排查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场所内的火灾隐患。制定火灾扑救、消防疏散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九)心理健康。定期开展心理健康监测;对重点人员要进行干预,防止发生意外;时刻关注学生动态,防范校园霸凌。
(十)商业网点安全。校内商户、合作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通知要求,迅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燃气安全、食品安全等。主管部门要加强检查督导,紧盯隐患整改,确保商业网点无安全隐患。
(十一)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各单位要制定新学期安全宣教计划;重点单位、部位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及疏散演练。
各学院、各单位要做好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把工作做在隐患形成之前。针对排查到的安全隐患,要全面整改到位,在3月16日前将附件1《xx单位春季开学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清单》签字盖章PDF版和Word版发送至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随时填写附件2《xx单位春季开学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台账》,报主管职能部门和安全工作处。
电子邮箱:aqgzc@hebtu.edu.cn
联系人:裴艳涛 13933187991
赵立杰 13932177883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