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2021级新生落户须知
发布时间:2021-09-06 浏览次数:0次
一、落户原则
1.自愿迁户口落户;
2.户口页或户口迁移证的名字须与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一致。
二、落户材料
1.河北省内新生所需材料: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页原件及《新生落户信息补充表》(要求个人手填)。
2.河北省外新生所需材料: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原件及《新生落户信息补充表》(要求个人手填)。
3.本科就读于河北师大且已落户至河北师大的研究生,凭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至一页纸上)办理落户手续,须注明本科年级、学院和电话。
复印件要求:须按照原件原始尺寸复印,完整、清晰,不可使用原件照片的打印件。
三、办理落户
1.各学院安排专人收取新生(本科生、研究生)落户材料,9月20日之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至师生活动中心B204室。
2.规定时间不提交落户材料者,以后不再统一办理落户手续;学生在校期间不办理户口变更事宜。
咨询电话:80789654
附件1:新生落户信息补充表.docx
河北师范大学安全工作处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