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2020级新生落户须知
发布时间:2020-09-15 浏览次数:0次
河北师范大学2020级新生落户须知
一、落户原则
新生入学本着自愿迁户口的原则落户。户口页或户口迁移证的名字须与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一致。
二、落户材料
1.河北省新生: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至一页纸上)及户口页,并在户口页下方用铅笔注明身高、血型和联系电话。
2.非河北省新生: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至一页纸上)及户口迁移证,并在迁移证下方用铅笔注明身高、血型和联系电话。
3.本科就读于河北师大,且已落户至河北师大的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至一页纸上),并注明本科年级、学院和电话。
三、办理落户
1.各学院安排专人收取新生(本科生、研究生)落户材料,9月25日之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户籍科(师生活动中心二楼大厅)。
2.规定时间不提交落户材料者,以后不再统一办理落户手续;学生在校期间不办理任何户口变更事宜。
户籍科咨询电话:80789654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