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河北省环境与人群健康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利用现代医学和检验检测技术的最新研究成果,围绕影响河北省人群健康的重大疾病如肝病、地方病、职业病及与营养相关的疾病等开展研究工作,探索建立环境污染物痕量分析检测新技术、探讨环境因素健康损害机制、进行环境污染物危害评价,为河北省乃至全国环境与人群健康的研究、保护人群健康提供科学依据。为了实现上述目标,设立相关开放研究课题,对意义重大且有创新思想和学术前景的研究项目,以及与国家、地方科技攻关任务紧密相关的项目予以支持,达到促进科技创新、学术交流和人才培养的目的。
二、开放对象
国内外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疾病预防和控制机构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科技工作者,均可向实验室提出课题申请。
开放课题强调学术思想的开创性、新颖性和先进性。鼓励跨学科或交叉学科项目的研究。申请人须具有博士以上学历或副教授以上职称。
三、申请程序及要求
申请者在实验室网站(/hebmu/smu_sph/a/hjyrqjk/index.html)下载课题申请书,认真填写后发送申请书电子版至邮箱372995645@qq.com。课题申报截止日期 2018 年10月30日。
申请人需向本实验室提交开放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及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书由实验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照择优资助的原则,确定资助人员,并发出正式批准通知书。
四、资助方向
1、慢性肝病流行病学及其分子机制
2、环境污染物对健康的损害作用及其机制
3、大气颗粒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及其机制
4、营养与疾病的关系
5、环境污染物监测分析新方法
五、资助经费及年限
课题完成期限为2018年11月-2020年10月,资助额度为每项开放课题3万元人民币。如若科研成果显著,可酌情继续资助。
六、研究成果及考核
1、课题结束(或终止时),必须向实验室提交如下资料存档:
在课题结题前两个月提交开放课题结题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研究成果以学术论文或其他形式发表;至少发表影响因子不低于2.0分的 SCI 检索论文1 篇,并将发表论文电子版发送至实验室备案。
2、课题负责人如果不向实验室提交上述资料,实验室有权停止经费支付;负责人再次申请时,实验室将不予考虑。
3、课题负责人如果完不成计划或研究方案中途出现问题时,实验室主任有权终止、调整或取消课题资助。
4、研究者有关开放课题的研究成果和发表论文的产权单位需为本实验室,且须注明本实验室资助字样。
署名标准格式:
中文“河北省环境与人群健康重点实验室”
英文“Hebei Key Laboratory of Environment and Human Health”
实验室资助标准格式:
中文“河北省环境与人群健康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
英文“Funded by Open Project of Hebei Key Laboratory of Environment and Human Health”
七、联系方式
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61号河北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邮编:050017
联系人:唐玥
Email:372995645@qq.com
联系电话:0311-86265604
附件1:河北省环境与人群健康重点实验室2018年开放课题申请书
附件2:河北省环境与人群健康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2018
河北医科大学 河北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61号 0311-86266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