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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按照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的通知要求,省本级参保职工2023年度发生符合医保报销规定的现金医疗费用,请务必在2023年12月23日前申报完成,2023年12月发生的现金医疗费用未及时报销的,申报上传时间截止至2024年3月30日。
2023.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