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春季开学暨全国“两会”期间学校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9 浏览次数:0次
机关各部门、各二级单位:
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多地火灾事故教训,防范校园安全事故,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和医疗秩序,为“两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环境。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春季开学暨全国“两会”期间学校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含5所直属医院)组织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各部门、二级单位要对照教育厅通知要求抓好自查自纠,自查自纠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7日,自查结果(附件2、3、4)于3月7日17时前报学校安全工作处(行政楼315室;联系人:张涛;联系电话:86265781)。自查结束后,学校将成立联合检查组,于2024年3月8日至14日对各部门、二级单位进行实地检查。
各部门、二级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周密部署、全面排查,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以查促改,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河北医科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