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9 浏览次数:0次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批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现对2022年度河北省和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2年度获立项资助的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及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材料报送
(一)结项申报:
1.省级立项的项目负责人须按照《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要求和标准》(附件1),填写《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鉴定表》和《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汇总表》(附件2、3),并提供立项申请书、项目成果材料、实际应用证明等结项申请材料。
2.校级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河北医科大学校级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4)。
3.项目须按申报计划完成预期的研究和改革实践任务,取得预期成果,最终成果应与批准立项时的预期成果相符。
(二)项目调整:所有拟结项项目涉及人员、项目内容等调整的,须一并提供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处备案盖章的《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报表》(附件5)。
(三)项目延期:不能如期结项的,应填写《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延期申请表》和《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延期汇总表》(见附件6、7);校级项目无特殊情况须如期结项。
(四)材料提交:项目负责人须将符合要求的材料纸质版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至河北医科大学中山校区行政楼213研究生学院办公室。
三、研究生学院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组织专家组进行结项验收的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公示。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0311-86266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