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优秀研究生导师、导师团队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4 浏览次数:0次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导师、导师团队建设,引领和带动导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根据《河北医科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导师团队评选办法》(附件1)文件要求,现开展我校首届优秀研究生导师、导师团队推荐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推荐和评选原则
遵循“科学公正、注重成效、择优遴选、宁缺毋滥”的原则,遴选“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育人智慧、有躬耕态度、有仁爱之心、有弘道追求”,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的优秀研究生导师/导师团队。
二、评选名额
本年度优秀导师共评选15名,其中优秀博士生导师12名,优秀硕士生导师3名;优秀导师团队共5队。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导师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
2.全面落实立德树人职责,为人师表,治学严谨,恪守学术道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精湛的业务能力,积极承担研究生教育职责,教书育人成效显著。
4.申请者应在岗在聘,完整指导过一届及以上统招毕业研究生;申请者如同时满足优秀博士研究生导师和优秀硕士导师要求的,只能选择申报优秀博士研究生导师层次。
(二)优秀导师团队评选条件
1.团队具有明确的学术方向、稳定紧密的合作关系、合理的组成结构(一般为3-5人),团队负责人除了应符合优秀导师的参评条件外,还应具有良好的协同创新精神和较高的领导水平。
2.团队整体育人成效突出,在培养研究生方面取得一系列教学、科研及社会实践代表性、标志性成果。
3.团队管理模式先进,运行机制良好,团队凝聚力、向心力强,科研氛围良好。
(三)凡有以下行为的不得参评:
1.导师或团队成员有师德失范行为的。
2.经校学术委员会认定,导师或团队成员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
3.导师或团队成员所指导的研究生有意识形态问题,或有违法违纪、违反校纪校规情况的。
4.导师或团队成员有连续两年指导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或博士结业考核存在考试不合格;或上述考核,同一导师当年有2名研究生考核不合格的。
5.导师或团队成员三年内指导研究生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出现学术不端,或在省级以上机构的学位论文抽检中定义为“问题论文”的。
6.导师或团队成员三年内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校级评审出现“不同意答辩”的。
四、评选程序
(一)评选要求
评选工作每两年开展一次,优秀导师按照博导、硕导层次分别申报,优秀导师团队不分层次,同一申请人只能选择申报优秀导师或导师团队中的一项。
(二)评选流程
1.符合评选条件的申请人或团队自愿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河北医科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导师团队申请表》(附件2),并将相关佐证材料提交至所在学科/责任单位。
2.临床医学学科以四个临床医学组为单位负责组内各基地优秀导师、导师团队申报材料的审核与推荐工作,其他学科负责本学科优秀导师、导师团队申报材料的审核与推荐工作,填写《河北医科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导师团队推荐汇总表》(附件3),于2024年11月4日前与评审材料一起报至研究生学院,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20499660@qq.com。各学科/责任单位名额分配见附件4。
3.研究生学院组织专家对优秀导师、导师团队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获奖的候选人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后行文公布。
五、其他
(一)疑议处理。对推荐候选人或学校评选结果有疑议的,可分别向学科/责任单位,或研究生学院具名提出疑议申请。疑议事项经调查核实的,将取消候选人或获奖人资格。
(二)各学科/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审查,严格政治把关,对已认定的优秀导师、导师团队,如发现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将撤销荣誉,追究责任。
联系人:许老师
咨询电话:0311-86266144
附件1:河北医科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评选办法
附件4:各学科责任单位推荐名额分配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