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保卫处消防科是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门,各处室及二级学院安全负责人是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各级管理人员要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实验室、图书馆、饮食服务中心、学生公寓、电工班、锅炉房等部门,是我校消防安全重点部门。保卫处消防科要指导、协助以上部门,制定出符合部门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三、在有重大保卫任务时及节假日、寒暑假前,消防科要组织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对学院的重点部位进行防火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及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应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消防科及部门负责人要检查、落实整改情况,并及时填写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单,以存档备查。
四、消防科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校区内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每季度检查、保养一次,重点部位每月检查一次,确保其完好有效。消防科要经常检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消防科要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全面反映我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情况,如灭火器材的类型、数量、设施位置、使用、有效期、更旧换新、检查维修记录等情况。
六、每年新生入学后,消防科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对各二级学院义务消防人员进行一次消防知识的学习和基本技能培训,做到“四懂、四会”(即:一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二懂火灾的预防措施;三懂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四懂逃生方法。一会报告火警;二会处理险兆事故;三会使用灭火器材;四会逃生和组织疏散逃生),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