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湖北师范大学2025年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招聘公告

新闻来源:国际交流合作处发布时间:2025-01-03浏览次数:12

 

为满足我校与英国奥斯特大学合作共建的奥斯特大学北爱尔兰孔子学院建设发展需求,推动中外语言文化交流,根据相关规定,现面向全校公开选拔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岗位候选人。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月3日-2025年1月10日。

二、岗位需求

英国奥斯特大学北爱尔兰孔子学院中方院长1人。派出时间预计为2025年8月。

三、选拔标准

1.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热爱国际中文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师德师风,团队合作意识强。

2.原则上派出时不超过55周岁(含),身心健康,具有较好的环境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3.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外语、教育、历史、艺术等相关专业学习背景;

4.原则上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工作经历;具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者优先;

5.具有较强的领导力、组织管理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6.能够熟练运用英语开展工作;能够运用网络、多媒体开展教学和管理工作。

7.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符合我校和中国国际中文教育基金会及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语合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待遇及期限

1.中方院长聘期一般为2年,试用期1年,以实际赴、离任日期为准。试用期满,我校将对其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2.中方院长任职期间人事关系仍保留在学校,按照上级和学校相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保障。

五、岗位职责

1. 遵守《孔子学院章程》,热爱孔子学院工作和国际中文教育事业,服从湖北师范大学、中国国际中文教育基金会和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管理。与外方进行有效的沟通与协作,平等相待,友好合作,尊重所在地风俗习惯,自觉抵制和反对任何损害中外友好合作的言行。

2. 掌握所在机构的资金管理规定和熟悉湖北师范大学、语合中心和中国国际中文教育基金会等机构相关资金管理办法。与外方院长共同制定孔子学院规章制度,参与孔子学院人事和财务管理,促成双方合作院校定期召开孔子学院理事会议。

3. 与外方院长密切合作,共同负责孔子学院的日常运行,组织中文教学,文化推广等活动,加强与当地政府、学校、企业社团、媒体等的交流与合作。

4. 负责管理中方教师和志愿者,安排工作任务,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协助语合中心、中国国际中文教育基金会和湖北师范大学做好中方教师和志愿者的申报、选派、测评、考核、培训和管理等工作。

5. 协调外方保证语合中心和中国国际中文教育基金会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协助湖北师范大学开展招生宣传及两校师生交流、项目合作,组织夏(冬)令营、来华和赴外团组等活动。

6. 参加孔子学院相关会议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个人申请、严格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统一选拔。

申请人填写《湖北师范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申请表》(附件),由所在单位审核把关,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25年1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孔子学院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international@hbnu.edu.cn(请注明***+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申请表)。国际处将会同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程序开展后续选拔和人选推荐工作。

七、录取和派出

我校将推荐候选人报送至中国国际中文教育基金会,基金会将对候选人进行考核选拔。考核通过后,基金会将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方可派出。派出时间初步确定为2025年8月。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丹凤

联系电话:0714-6574857

邮箱:international@hbnu.edu.cn

办公地址:资环大楼5楼7512办公室

附件:湖北师范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申请表.doc

 

湖北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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