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北师范大学首批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和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单位: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4-12-31点击数量:10
为深入推进“四新”建设,探索专业建设新路径,研究课程建设新样态,实施教学改革新方法。满足复合型人才培养以及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多样化需求,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校将开展湖北师范大学首批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和遴选工作,现就首批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微专业建设是学校基于学科综合优势,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需求,加快布局未来战略必争领域的人才培养的具体举措。依托学校优势学科专业,主动对接行业产业需求,采取“项目制”,按照“遴选一批、建设一批、培育一批、带动一批”的基本思路,加强微专业课程建设,提升微专业育人实效,逐步打造高质量微专业群。
二、建设要求
微专业建设须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探索专业建设新路径。对专业建设进行小而微的探索与改革,全面集成学校和社会资源,采用多方投入的灵活机制,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微专业教学团队,鼓励学院和校内外科研机构、行业企业合作开发微专业。
(二)研究课程建设新样态。以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需求,加快布局未来战略必争领域为出发点,基于集约式专业化的理念,加强专业在线开放课程的重构与建设。
(三)实施教学改革新方法。突出“学生中心教育”理念,依托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探索线上线下结合混合式教学中的教学方法与手段,创新评价方式,实现学生自主学习、自主管理、自主服务。
(四)开拓校企协同新方向。通过在线教学平台,搭建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桥梁,以企业亟需的技能需求为主导,让学生参与到真实的企业项目中,增加微专业建设的职业化附加值。
(五)建立教学管理新模式。围绕微专业建设与实施,包括组建教学团队、制定培养方案、组织报名与遴选、排课排考、成绩统计、档案管理等,在实践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管理机制与办法。
三、申报数量及条件
(一)申报数量
同一批次一个学院最多可牵头申报1个微专业。
(二)申报条件
1.设微专业的单位原则上应为承担本科生培养任务的教学单位。鼓励与相关科研机构、行业企业合作开展微专业的建设和教学,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微专业教学团队。鼓励与企业合作开发基于项目的课程。
2.微专业负责人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具有高级职称,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教学团队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富于创新、团结协作,有承担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学建设任务的能力。
3.每个微专业需开设5-8门课程,总学分控制在15学分左右,每门课程原则上为2-3学分。
4.开设学院能从政策、人员、经费、场地等多方面支持微专业建设,并为微专业班级配备班主任和指导老师;能提供齐备的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有保障微专业正常运转的相关制度,有专人负责微专业的教学管理工作。
四、申报流程及材料提交
(一)申报流程
填写申报材料: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湖北师范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2)《湖北师范大学院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附件3)。并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学院审核推荐: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核查,按照申报名额择优推荐至教务处。
(二)材料提交
申报材料须经学院审核后报送。
1.《湖北师范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纸质稿一式1份,电子稿一式1份,并以“学院名称-微专业汇总表”命名。
2.《湖北师范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2)《湖北师范大学院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附件3),纸质版合订本一式三份,电子稿一式1份,并以“学院名称-专业负责人姓名-微专业名称”命名
请于2025年1月10日11:00前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yuanxiaoyan@hbnu.edu.cn,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五、遴选立项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申报的线上微专业进行评审,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开展建设工作。
联系电话:0714-6538726 袁老师、秦老师
湖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