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集中学习会议
作者:单位: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4-12-25点击数量:16
为切实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的相关指示和会议精神,12月25日,学校在教育大楼1131会议室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集中学习会议。校党委常委、副校长王赛玉出席会议并讲话。教务处班子成员,学工部、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相关负责人,各教学院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和教学办主任等参加会议。会议由教务处处长胡艳军主持。
王赛玉指出,各责任部门和相关学院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指示精神,科学谋划,合理安排,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的学习和宣传等工作落实、落细;要认真研读《湖北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保障教学工作有序开展,为建设高水平的湖北师范大学贡献力量。
会上,研究生院负责人传达了省教育厅相关会议精神,要求各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结合实际制定修改意见,进行现有文件清理,按规定有序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相关学习和宣传工作。
教务处主要负责人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中学位授予相关条款和《湖北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湖师学[2024]23号),并详细解读了其中的变化和要求,强调各学院要切实做好相关文件的宣传和学习工作,进一步加强教风和学风建设,保证教学质量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