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教育科学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赵海英励志奖学金的评选通知

发布者:教育科学学院发布时间:2024-11-19浏览次数:18


一、评定对象

    本学院2023级贫困生数据库里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评定依据

    在2024-2025学年(2024年秋季)的经济困难认定中被认定为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学生,结合2023-2024学年综合测评结果(获得综合奖学金且学习成绩优秀)。

三、评选前提

 (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

 ()家庭经济困难,在2024-2025学年被评为特别困难困难或一般困难

 ()未受到校院党团处分或上白榜之类的通报批评。

四、评选最重要原则

(一)在2023-2024学年以来,未受到校级及以上违纪处分(含未解除);

(二)在2024-2025学年(2024年秋季)的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中被认定贫困生(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

(三)经综合测评荣获2023-2024学年综合奖学金;

(四)上一学年必修课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加权平均分)靠前者优先考虑。

注意:增补入库的学生与转专业的学生不能获得赵海英励志奖学金。

、评选程序

(一)班级负责人下发通知和相应附件,学生本人对照评选条件看自己是否符合要求,计算自己上一学年必修课的课程加权平均分;

(二)符合评选条件可在教育大楼1楼大厅自助机打印成绩单(成绩单空白处或反面用铅笔写上大一学年的必修课课程加权平均分);

(三)各班评审小组再次计算上交同学的加权平均分、审核其是否符合评选条件,评审小组审查通过后,由班级评议小组和班主任对本班学生进行考查并推荐入选学生。

六、2023级每班需要上交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1.班级负责人将上交材料左上角一律标明班级,分类整理好;

2.申请的同学需上交申请表、成绩单(教育大楼1楼大厅自助机打印)、获奖证明复印件、班级公示(以上均为纸质档);

3.核查无误后,1122日上午(本周五)12点之前将班级群公示结果图片电子版发至邮箱:1536625720@qq.com;纸质档材料于1122日下午4点前交到学院1309办公室;

4.由教育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赵海英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确定最终获得者名单,并负责将奖助基金获得者材料报送湖北师范大学校友会审核备案。

七、评选指标与金额

教育科学学院赵海英励志奖学金总额2000元,资助金额为每人400元,资助名额5人,每年考虑大二的学生,尽量考虑到大二年级每个专业,每班最多只推荐1人即可,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湖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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