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大学2024年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发布者:党政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主体责任办发布时间:2024-04-12浏览次数:1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宣传学习工作,进一步增强全体师生国家安全保密意识,筑牢学校保密安全防线,学校定于4月至5月中旬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制定如下:

一、活动主题:贯彻落实保密法,你我都是保密人

二、活动时间:4月-5月中旬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保密宣传活动(时间:4月中旬)

围绕活动主题,4月15日—4月18日,全校LED屏滚动播放中央保密办(国家保密局)制作发布的保密公益宣传片《一秒钟》和宣传海报,同时在校园公共场所张贴保密公益宣传海报。组织保密宣传沙龙活动。利用有奖竞答、趣味活动等师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在学校樱花大道集中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按照要求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我校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集中观看《XX警示教育片》。组织学生观看宣传教育片《保密,就在你我身边》《把好手机“保密关”》等视频。(责任部门:保密办、宣传部、学工处、团委)

(二)组织师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时间:4月下旬)

新修订保密法已于2024年2月27日颁布并于2024年5月1日正式施行。各部门以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月为契机,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主题团日、课前十分钟、专题讲座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保密法集中学习、知识宣讲、交流研讨等活动,增强师生保密安全意识。为配合做好新修订保密法宣传贯彻工作,中央保密办(国家保密局)组织摄制了保密档案系列微纪录片《传承:红色保密印记》(共5集),该微纪录片已在央视新闻频道(CCTV13)东方时空栏目播出,并在央视新闻客户端、学习强国、保密观微信小程序推送,请各党支部利用主题党日积极组织收看,不断提高师生依法治密的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宣传部、组织部、学工处、团委、各学院)

(三)组织开展保密教育线上培训活动(时间:5月-8月)

中央保密办(国家保密局)依托“保密观”APP和中国保密在线网站(网址:http//baomi.Org.cn)开设全国保密教育线上培训系统(将于5月5日上线,9月5日关闭),全校涉密人员应按照要求完成系统学习指定课程,达到4个学时后进行在线考试,成绩合格的线上颁发证书,该证书可作为涉密人员接受在岗保密教育培训依据。需要参加线上学习的单位有党政办、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教务处、科发院、研究生学院、人事处、招就处、国际学院、保卫部(处)、审计处、财务处、档案馆、继续教育学院的处级干部和办公室负责人,以上单位请于8月20日前完成线上学习和考试,并将结业证书提交保密办。(责任单位:保密办)

(四)组织开展“寻找身边最美保密法治代言人”微视频征集评选活动(时间:4月-5月)

重点围绕新修订保密法学习宣传,面向学校师生,征集“寻找身边最美保密法治代言人”微视频,微视频以“我是保密法治代言人XXX,今天我要讲的是......”为开头,时长原则上不超过2分钟,格式标准为MP4,文件大小不超过300M。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评选出的优秀视频将向市保密局推荐。(责任单位:保密办、团委)

四、活动要求

一是提高站位,精心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准确宣传解读保密工作相关条例和文件精神,加强引导和管理。保密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保密宣传教育活动,明确任务责任,切实抓好落实,提高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确保活动有序进行。

二是督促指导,注重实效。学校党委高度重视保密工作,要求师生从确保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高度,提高对保密工作的认识。各单位要加强对保密宣传教育活动的部署谋划,丰富活动形式,抓好活动落实,保证活动质量。

三是加强宣传,认真总结。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牢固树立“保密工作人人有责”“保密无小事”的观念。及时总结保密宣传教育活动的经验做法,做好宣传教育活动有关的图文材料收集整理。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大力宣传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