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有关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的通知》(学位办〔2022〕21 号)以及《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的通知》文件要求,经校内专家评审,两个硕士学位点拟进行对应调整。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序号 | 原学位授权点 | 拟申请对应调整 的学位授权点 | ||
专业学位类别代码 | 专业学位类别 | 专业学位类别代码 | 专业学位类别 | |
1 | 0651 | 文物与博物馆 | 1451 | 文物 |
2 | 1351 | 艺术 | 1357 | 设计 |
自公布之日起 5 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选结果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学科建设办公室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79-65626598,15037974579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