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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大学机电工程学院2024年“申请-考核制”及“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03-12    访问热度: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的相关要求及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1. 坚持立德树人。强化对考生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考核。

2. 坚持科学评价、择优录取。遵循高层次人才选拔规律,充分发挥材料审核、面试等各考核环节的优势,深入考查考生一贯学业和科研实践表现,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加强对考生学业水平、专业素养、学术兴趣、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

3.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对招生全过程的规范管理和有效监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组织领导

1.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

2.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对“申请-考核制”及“硕博连读”考生的考核工作。

3. 学院党委副书记对学院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

三、申请条件

1. 满足《河南科技大学2024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2. 除了满足上述条件以外,近5年的科研成果必须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励1项。

(2)发表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论文1篇,限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不含增刊、特刊等。

(3)授权发明专利1件,限本人为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本人为第二发明人。

四、申请材料报送

1. 报名时间、报名程序及所需提交材料、报名注意事项等详见《河南科技大学2024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请申请者务必于2024年4月18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的电子版扫描件(全部打包为1个rar文件,以“报考学院+报考专业+姓名”命名)。逾期不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考核时间为2024年5月上旬,具体时间待定。

2. 接收申请材料邮箱:jdyzb479@163.com。

五、考核程序

1. 资格审核

学院资格审核小组,按照学校考核办法和学院实施细则等要求,对每位申请者的报考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拟定符合报考条件进入综合考核的候选人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后报研究生院,入围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在网上公布。

2. 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通过专业线下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基础理论测试(笔试)、专业面试(含专业素质与科研能力测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硕博连读考生不参加笔试,只参加面试。考核面试全过程录音录像。

(1)基础理论测试(笔试)科目为《现代控制理论》,考试大纲见附件1,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专业面试包括专业素质与科研能力测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1)专业素质与科研能力测试主要根据申请者提供的科研成果,参照其他报考材料,综合判断考生的科研基础和培养潜力,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考核成绩满分80分,低于48分者,不予录取。

2)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考核申请者的听说读写能力,特别是运用英语进行专业探索和开展学术交流的能力和效率。考核成绩满分20分,低于12分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申请者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队协作、学术道德、心理素质等方面。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考生需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三个月以内的体检表(合格证明)。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拟录取名单确定与公示

1.综合成绩计算:

(1)硕博连读考生:综合成绩=专业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申请考核制考生:综合成绩=基础理论笔试×50%+专业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学院对考生面试考核成绩予以公示。

3.按导师招生计划(原则上每位导师每年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生限1人),其名下考生综合评定成绩分别排序,自高到低予以公布。根据综合评定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4.在同一专业方向(或相近专业方向)内,综合评定成绩合格但因导师招生名额所限等原因未被录取者,可向学院提交书面调剂申请,学院根据综合评定成绩、学院招生计划和导师录取情况,补充拟录取名单。

5.学院将拟录取名单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八、其他事项

1. 本细则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如有与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 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查阅学院招生专业目录,向导师咨询招生计划使用情况和招生要求后再行报名。

3. 我校及我院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学院为考生提供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可通过学院公布的咨询电话或邮箱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学院应及时处理并将复议结果告知申诉人,有关材料存档备案;如对院级处理结果不服,可向学校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九、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9-64231737

通信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48号河南科技大学机电工程学院院办

邮政编码:471003

监督电话:0379-69979852

机电工程学院网址:/haust/smu_jd/

机电工程学院

2024年3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