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的通知》(粤教职函〔2021〕34号)有关要求,结合学校继续教育工作情况,经个人申报,学校组织评审,现将拟推荐申报的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下表。
公示期间,任何部门和个人对公示的拟推荐名单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科研处反映,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提出异议者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科研处严格保密)。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5日-2021年10月19日,共5天。
受理部门:科研处
联系人:陆虹璋
联系电话:22325915
办公室:1A404室
2021年10月15日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