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馆藏图书利用率,实现跨校区文献资源共享,图书馆特试行本校各校区间的图书通借通还服务。
服务规则如下:
一、服务方式
目前开展的“通借通还”使用“委托借还”模式。
二、服务对象
本校已开通借阅权限的师生。
三、服务范围
白云校区、惠州校区图书馆可借图书
四、委托原则
读者经馆藏检索系统检索到需借图书于所在校区图书馆无馆藏,或已借出,而异地馆该书呈“可借”“在馆”且非单一复本状态,方可申请办理“通借通还”服务。
五、服务规则
1.跨校区借阅图书时,读者可通过图书馆官网提交委托借阅申请(点击此处)。每人每次不超过5册。借阅期限及图书总借阅册数与图书馆现行借阅制度一致。
2.图书馆设通借专员负责图书通借通还工作,及时跟进委托申请,找到相应图书后在系统中进行“书架取书”处理,打印“请求清单”与委托图书打包,每周二、五交由学校通勤车派送(寒暑假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3.图书到达所委托校区后,由通借专员负责接收,并在系统中进行“书刊接收”处理,该委托借阅图书状态会显示“委托到书”。
4.委托借阅图书连续3天找不到或因特殊情况无法执行委托,将回复读者告知情况。
5.取书时间:读者收到图书馆官网“委托到书”通知后,须于图书馆工作时间至本校区借还书处及时办理图书借阅手续。如因特殊原因要取消委托借阅,读者须在提交委托申请之日起2日内在图书馆官网办理取消手续。
6.委托图书将在馆保留7天,一旦逾期,对委托者记录备案一次;当记录累计达到每学期两次时,本学期内将不再向该读者提供该项服务并进行诚信记载。
7.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8:00—21:00(寒暑假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服务咨询
白云校区联系人:向梦老师
惠州校区联系人:郑诚老师
七、其他
通借通还业务从发布之日起试行,图书馆将根据试行期情况进行规则调整。
广州理工学院 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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