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按照《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评优评先和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规定和部门工作安排,现将2021届校优秀毕业生及优秀团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办法:
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按照2018版学生手册《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评优评先和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中的相关条例执行。
二、评选时间:
符合条件学生应于5月17日前登陆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工系统)中填写相关内容提交申请。各二级学院应于5月24日前在学工系统中完成初评工作,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将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名单汇总上报学生处。
三、注意事项:
1、学生奖项申请必须登录学工系统进行,请各二级学院注意时间节点,及时通知学生和辅导员登录学工系统完成相关操作,保证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按时完成。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申请的学生和学院视为自动放弃。
2、请二级学院严格按照评选比例要求,评选出真正优秀的学生,不允许超范围评选。
四、评选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毕业班奖项评选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秉承“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毕业班奖项评选的条件、程序等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评选条例和程序,做好2021届毕业班奖项的评选工作。
2、广泛宣传评选活动,把评选工作和促进毕业生就业、推进学风建设、加强学生管理紧密结合起来。
3、要在学生申请、班级评议,以及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经辅导员初审、学工领导审查同意,将通过的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及时处理有争议名单。按时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员报学校审核。
五、表彰及监督:
1、学校对获得毕业班奖项的学生个人荣誉称号,进行表彰并颁发证书。
2、对评选出的毕业班奖项,若发现不符合条件者或在其毕业离校前有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将取消其相应资格,收回荣誉证书。
六、材料提交说明
1、需提交材料包括:2021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和优秀团队申报表。
2、请各二级学院于5月28日前将电子版材料与纸制版材料送至学生处。
附件:2021届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单
学生处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