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21届毕业生即将毕业离校,为顺利做好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工作,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规定,规范助学贷款办理流程,进一步加强助学贷款贷后管理,督促借款学生积极履行还款义务,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工作
贷款毕业生如符合相关条件继续攻读学位的,可提出申请办理还款计划变更,继续由财政贴息。申请流程如下:
(一)学生申请
1.贷款毕业生考取专插本,可在毕业前申请办理还款计划变更。校园地助学贷款向学校提出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向办理助学贷款的县(市、区)教育局提出申请。
2.确认办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的贷款毕业生须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出贷款还款计划变更申请并向学校或县(市、区)教育局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单(贷款系统导出打印);
(2)学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被录取高校的学生证复印件或被录取高校的就读证明;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二)学校审批
1.学校在收到贷款毕业生的还款计划变更申请材料后,进行严格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批准同意还款计划变更。
2.学校学生处将按广东省教育厅要求时间完成还款计划变更审核和系统提交工作,并完成《广东省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2021届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汇总表》,提交至省教育厅助学办。
二、毕业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
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各二级学院要督促学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就业单位相关信息,并更新联系方式。要确保每一名借款学生离校前完成毕业确认,提高毕业确认信息准确率。
系统操作方法:借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个人信息变更”功能中填写就业信息、更新联系方式后,在“毕业确认申请”功能中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贷款毕业生需在6月25日毕业离校前登录贷款系统完成毕业确认。
三、提前还款
(一)提前还款分为两类,一是毕业前提前还款,二是毕业后本金未到期的提前还款。毕业前提前还款只需要偿还本金,不产生利息;毕业后未到期的提前还款除了偿还本金外,还需偿还利息。
(二)提前还款办理时间。每月1日-15日申请提前还款的,当月20日结算。15日之后申请提前还款的,下月20日结算。2021届毕业生在6月15日前申请提前还款不产生任何利息。
(三)提前还款操作。
首先登录国开行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登录系统后点击提前“还款申请”,进行提前还款操作。申请完成后将应还本息款在当月19号前充值进国开行开立的支付宝还款专用账户中。支付宝还款账户及登录初始密码在系统页面首页查看。如果对还款过程有任何疑问,具体可以QQ咨询:105936319或微信:lmiaozhen。
附件: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支付宝生活号手机还款流程
学生处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