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年,我区进行了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改革, 3 年来,经过不断地完善发展,目前已经形成了平行志愿和顺序志愿相结合的、更为科学合理的投档录取规则,能确保考生和招生院校获得更大的收益。为使考生及家长熟悉并掌握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对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存在风险及考生认识上的误区等做出系列解读,帮助考生更好地填报高考志愿。
平行志愿是相对于顺序志愿设置和投档录取模式而言的,要了解什么是平行志愿,应先了解顺序志愿。
【什么是顺序志愿】
顺序志愿是指在同一个录取批次设置的多个院校志愿有先后顺序,其表述方式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 …… 。投档原则是:“志愿优先、成绩排序”,即计算机投档时,先以各校为单位,将填报了该院校志愿的考生分别排队,然后根据分数从高到低向对应的院校投档。
例如,理科考生中有 200 个考生第一志愿填报了院校 A , 300 个考生填报了院校 B。若院校 A 招生计划为 30 人,把这 200 人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计算机按 1:1.2的比例将排在前面的 36 名考生档案投给该校;若院校 B 招生计划为 40 人,把这 300 人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计算机按 1:1.2 的比例将排在前面的 48 名考生档案投给该校。
【什么是平行志愿】
平行志愿模式,是指考生在某批次第一次填报志愿时可以填报多个院校志愿,所填的多个院校志愿之间是平行或者并列关系,均为第一志愿。其表述方式为:如 A 志愿、 B志愿、 C 志愿、 D 志愿 …… 。投档原则是: “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 ,即计算机投档时,首先按照分数将考生排序,然后按照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
今年广西本科层次的平行志愿设置四个院校志愿,也就是考生可填报 A 、 B 、 C 、D 四个平行的院校志愿,计算机进行检索时,不分院校而是分文科、理科按考生成绩进行排位,再由计算机按排位高低次序依次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的志愿,即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当检索到某个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时,计算机同时分析判断该考生填报的四个院校志愿的预投放档案数是否已经达到应投档案数上限(分科类应投档案数 = 分科类的计划数×投档比例),判断结果分为三种,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1 、若院校志愿中只有一个院校尚未满额,则将考生档案预投放到该院校;
2 、若考生所填报院校中有多个院校尚未满额,则将考生档案预投放到按 ABCD 顺序排序靠前的那所院校,即对考生来说,所填报的志愿是有顺序的,当符合多所院校的投档条件时,计算机将把档案预投放到最靠前的那个志愿院校,体现“遵循志愿”原则;
3 、若考生所填报的所有院校的预投放档案数已达到或超过应投档案数,则该考生档案无法投出,只能参加征集志愿。
无论计算机分析判断的结果是上述哪一种,对这个考生来说,考生档案检索过程结束。等待所有考生检索完毕,计算机将一次性正式投档给各个院校。
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下,招生院校有权在 1:1 ~ 1:1.1 的比例范围内提出本校的投档比例。如果招生院校对投档比例无特殊要求,则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投档比例原则上按不超过 1:1.05 的比例确定,本科第三批、高职高专普通批按 1:1.1 的比例确定。按比例计算时,凡投档时尾数不为零的,往上取整(即按比例计算,无论该校尾数是 0.1 还是0.9 都按“ 1 ”取)。
例如,考生小李,高考成绩为 550 分。计算机检索到该生时,首先检索该生填报志愿的 A 学校,如果 A 学校投档档案数已满足,则该生无法投到该校;按规则继续检索 B学校,如果 B 学校投档档案数不满足,则该生档案投到 B 学校,计算机不再检索该生的C 、 D 志愿。依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