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与《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桂理工研[2022]2号)(附件1)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国家奖学金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六)硕士学制为3年且二年级进入2024级硕博连读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以硕士生身份参评;
(七)超学制学习研究生(延期毕业)不具备申请资格;
(八)在校期间凡是有重修或违纪的不具备申请资格。
二、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的,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一)违反国家法律、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的;
(二)未遵守《桂林理工大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存在违反学术道德规范及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三)课程考试或论文开题、中期考核、实践环节、参加学术活动等必修环节考核有一门及以上不通过的;
(四)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或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
(五)未经学校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缴清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
三、成果材料计算时间
申请2024年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的各种成果材料及奖励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二、名额分配
研工部按照学院具备参评资格人数的比例核算出各学院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同时兼顾基础学科、学科建设发展等各方面综合因素作适当统筹调整,最终确定各学院具体分配指标(附件2)。
三、评审程序
(一)学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3)申请,最终系统生成《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交验成绩单、论文等各种成果材料,学院审核成果材料原件。
(二)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制定《XX学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委员会名单与细则需上传在研究生管理系统。
学院严格按学校分配的名额确定拟推荐名单(按照推荐先后顺序排列),该名单需在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报送到校评审办公室。
(三)校评审办公室组织审查与评审,并提交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四)学校将审定结果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校评审办公室负责将获奖名单等相关材料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四、上报材料
第一部分材料:学院材料
1.学院从管理系统下载打印《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和《2024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签字盖章提交到研工部;
2.《XX学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内容包括学院评审组织情况、评审过程、评审委员会讨论情况及形成意见、公示情况和结果等,该报告需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到研工部。
第二部分材料:学生个人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系统生成双面打印);
2. 研究生阶段成绩单;
3. 科研成果有关材料:包括发表的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复印件,发表的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正文;
4. 相关获奖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
5. 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需严格按照顺序排列,每个学生的材料用凤尾夹夹好,后续研工部统一无线胶装成册,存档备查。
另外,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需提交个人学习科研先进事迹材料,以用于学校宣传使用,具体提交内容及时间届时另行通知。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即日起-9月24日,研究生个人申请及学院初审、公示、材料报送;
研究生个人申请,各学院完成初评,推荐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于 9月24日下午下班前将本学院拟推荐名单和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到研工部。
(二)9月25日-26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查材料,并确定推荐名单;
(三)9月27-10月3日,学校公示;
(四)10月4-20日,学校审批、材料报送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六、注意事项
学院应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规定开展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切实选出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突出,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
各学院评审委员会需严格履行职责,评审需高度认真、负责、严谨、细致,评审工作务必客观、公平、公正,对学生反映的问题要积极及时回复处理。
七、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电话与地址
联系人:祁惠芳,电话:2673225(屏风)2679653(雁山)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9月11日
附件1,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
附件2,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3,国奖系统操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