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理工本科〔2024〕208号
各部门,各学院(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等规定,学校结合工作实际,在征集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桂林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等文件。现将《桂林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附件1)、《桂林理工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附件2)、《桂林理工大学本科学生转换专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3)、《桂林理工大学本科生国内交流学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4)予以公布,呈请各单位及师生员工讨论研究,提出宝贵意见建议,以便进一步修订完善。
请各部门、各学院(部)高度重视,安排专人收集整理本单位意见建议,由党政负责人共同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5年1月2日(星期四)前报送至本科生院学籍科,电子版同步发送至295360112@qq.com。
附件1:《桂林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附件2:《桂林理工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附件3:《桂林理工大学本科学生转换专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4:《桂林理工大学本科生国内交流学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