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理工本科〔2024〕203号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工作人员考核体系,强化我校实验室工作人员队伍的管理和建设,不断提高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素质、业务水平和管理责任,充分调动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4年度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校在岗的专职实验室工作人员。
二、考核依据
《桂林理工大学实验室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桂理工教[2012]18号)(附件1,以下简称《考核办法》)。
三、工作要求
1.实验室工作人员根据《考核办法》自评,填写《桂林理工大学实验室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2);
2.各教学单位考核小组考评,填写《桂林理工实验室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汇总表》(附件3);
3.在本单位公示考核结果;
4.2025年1月3日前将附件2、附件3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报本科生院实践管理科。相关支撑材料由教学单位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