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理工教务【2020】7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务处关于编制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的通知要求,现需编制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设备采购清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财政厅《关于做好自治区本级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项目库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财预〔2016〕77号)文件要求,需要在2020年7月30日之前报送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项目。未按要求上报政府采购预算的,2021年无法进行相应设备的政府采购,预算资金无法执行。
二、编制要求
1.提交时间要求
2020年7月8日下午下班之前提交《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到教务处实践科张老师处,邮箱:234341170@qq.com。
2.编制要求
(1)各学院应根据2021年实验室建设项目实际需求填报设备采购清单,建议考虑全面与精确,特别是设备种类、型号等,项目申购总金额参考《2021年设备采购金额预分配预算表》(附件2)。原则上不超过预分配的金额,如学院所采购设备的必要性与急需程度需超出预分配的额度,可以酌情考虑超出一些。
(2)各学院根据建设需求急缓程度,将所需申购设备进行排序,以供参考。
(3)申购的设备是指2021年实验室建设项目中预计申报的子项目内的硬件设备部分,项目包含2021年本科实验室建设项目、体育运动场馆项目、课程建设、创新创业教育项目、实践基地、协同育人、实验教学中心、专业建设、教学方法和考试方法改革等项目。
附件1:《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附件2:《2021年设备采购金额预分配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