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理工教务[2022]177号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秩序,严肃教学纪律,树立良好“教风考风”,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把好教学质量关,经研究决定,开展本科教学“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教师
各教学单位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体教师,不漏一人,重温《桂林理工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规范》(桂理工教〔2017〕36号)、《桂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考试管理规定(修订)》(桂理工教〔2019〕20号)和《桂林理工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桂理工教〔2010〕3号)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强调教学工作规范,明确监考职责,并强调以下要求:
(一)上课要求
1.严格按照课表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
2.上课时要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庄,言行文明,不得发表不当言论。不准以播放影视作品或影视欣赏作为上课的主要形式。
3.不得随意停课、调课或请他人代课。确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需调整教学安排的,必须履行调停课手续。
(二)考试与监考要求
1.采用恰当的课程考核方式,加强学习过程的考核,不得随意降低考核标准。
2.监考时提前20分钟以上到达考场,检查考场环境,规范引导考生入座,清理桌面、抽屉等,要求考生将随身物品存放在指定位置,并逐一核验考生身份。
3.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维护考场纪律。监考人员“一前一后”、“一静一动”规范监考,不做与监考无关事情。
4.对学生违纪舞弊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处理,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对违纪、舞弊考生,监考人员应按程序妥善做好证据收集、固定工作,当场填写登记表,要求违规考生签字确认,两名监考人员签字确认,考试结束后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5.教师评卷应严格执行评分标准,不能降低要求或随意提分。
二、有关学生
各学院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生,不漏一人,重温《桂林理工大学学生学习管理规定》(桂理工教〔2009〕27号)、《桂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考试管理规定(修订)》(桂理工教〔2019〕20号)等规章制度,强调违反相关上课纪律和考试纪律的严重后果,并强调以下要求:
1.上课不得随意迟到、旷课、早退,课堂上不做与本节课堂无关的事情。
2.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带好相关证件,按指定位置就坐,不得私自调换名条。
3.开考前按要求将手机(关机)、复习资料等物品收入书包,并放在考场指定位置。
各教学单位要通过展板、横幅、新闻、网站、新媒体及各类群等多种方式、渠道,加强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教风考风”。在12月9日前完成一轮宣传活动,宣传方式必须保证能够覆盖全部教师和学生,并填写《本科教学“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宣传情况自查表》,提交到教务处。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学校将加强对“教风考风”的检查,对违反教学规范和监考纪律的教师,将根据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的学生,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1 《本科教学“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宣传情况自查表》
附件2 相关规章制度
教务处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