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怡晖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后勤服务集团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
聘任张怡晖同志为后勤服务集团办公室副主任;
聘任李晓妮同志为后勤服务集团财务部副部长;
聘任庞跃民同志为后勤服务集团维修服务中心副经理,
聘任卢寿清同志为后勤服务集团维修服务中心副经理,免去其后勤服务集团维修中心副经理职务;
聘任何汉勇同志为后勤服务集团饮食服务中心副经理,免去其后勤服务集团饮食中心副经理职务;
聘任莫荣同志为后勤服务集团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副经理。
上述人员岗位津贴(奖励性绩效)参照学校副科级人员待遇(¥2255元/月)不足部分予以补齐,其他待遇不变。
后勤服务集团
二○一六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