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教学管理,推进教学改革,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为学校升本奠定坚实基础,按学校安排定于本学期第9周~第11周(4月24日~5月12日)进行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挂帅,教务处牵头,教学督导办公室、实训中心、校企合作与实习就业处、学生处参加的检查组。
2.各教学单位成立由行政一把手为负责人的自查小组。
二、检查形式
1.召开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会议布置教学检查工作;
2.各教学单位进行自查并形成涵盖检查内容的书面报告;
3.学校检查组在各教学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听取汇报,进行抽查;
4.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安排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学校检查组派专人参加。
三、检查内容
1.教学管理工作状况
(1)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
(2)基层教改教研活动情况;
(3)教学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4)教学秩序情况;
(5)课程教学文件建立与健全情况;
(6)听课制度执行情况。
2.教学环境及教学设施状况
3.实训课教学状况
(1)实训教学相关的教学材料;
(2)实训教学开课率、设备利用率和完好率;
(3)实训室管理和环境卫生情况。
4.顶岗实习状况
(1)实习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
(2)实习巡查指导登记,实习单位变更登记;
(3)班级实习就业委员推选和上报情况;
(4)按区域对实习生进行管理情况;
(5)指导老师安排情况。
5.教师教学工作状况
(1)教师遵循教学环节情况;
(2)教师日常教学情况;
(3)教师教书育人情况。
6.学生尊师重教状况
(1)课堂无手机活动情况;
(2)课堂出勤情况。
7.上学期及格率最低课程教、考、学的评价与改进报告
各院(部)除围绕上述检查内容自查外,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其他有关方面的检查。
四、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突出重点检查,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工作落实,于4月21日下班前将期中检查工作计划和师生座谈会安排报教务处。教务处、督导办将派专人参加师生座谈会,并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对各教学单位检查的组织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2.各教学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教学运行情况检查,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总结经验,找出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与建议。
3.各教学单位于5月12日下班前将自查报告及统计报表交教务处。
五、时间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参加人员 |
4月19日
14:00-17:00 |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部署 |
有关校领导、职能部门、各教学单位负责人与教学负责人 |
4月24日-5月5日 |
各教学单位自查
1.完成检查内容2.组织召开教室座谈会、学生座谈会 |
各教学单位相关人员 |
5月8日-5月12日 |
学校对各教学单位检查
1.听汇报 2.抽查 |
学校检查组、各教学单位相关人员 |
特此通知
附件:学校对各教学单位检查日程安排及检查相关报表
(附件由有关单位到学校OA系统自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