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效能,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检查长效机制,及时发现和排除实验室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法规以及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实验室是属于学校从事教学、科研等实验、实训活动的场所及其所属设施设备,以房间为管理单元。
第二条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以下简称“资产处”)是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各相关部门成立校级安全检查工作组,对全校实验室开展“全员、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工作组由教务处、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及各教学单位组成,从各自职能范围内检查实验室安全问题、排查安全隐患、协助整改,指导、督查、协调各教学单位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宜宾校区各条线对应部门负责履行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职责。
第三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教学单位是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主体,是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的具体责任单位,要成立本单位安全检查小组,采取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安全检查机制。
第四条 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及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是校级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各教学单位自查的主要依据。
第五条 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安全制度、责任体系、安全教育培训、准入机制、存在的安全隐患、防护措施、环境保护、安全管理台账、档案资料等方面,实行问题排查、登记、反馈、整改、复查的闭环管理。
第六条 学校根据实验室安全风险等级确定各类实验室安全检查范围、检查重点和检查频次,在实验室使用期间安全检查的频次须满足以下要求:
(一)重大风险实验室(Ⅰ级)
Ⅰ级实验室应严格履行日常检查制度,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管理员每工作日应自查1次,教学单位组织安全检查每教学周不少于1次,学校安全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
(二)高风险实验室(Ⅱ级)
Ⅱ级实验室应严格履行日常检查制度,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管理员每工作日应自查1次,教学单位组织安全检查每两周不少于1次,学校安全巡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
(三)中风险实验室、低风险实验室(Ⅲ、Ⅳ级)
Ⅲ、Ⅳ级实验室应严格履行日常检查制度,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管理员每教学周自查不少于2次,教学单位组织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学校安全巡查每学期不少于1次。
第七条 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验室自身等级、类别及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实验室安全的日常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重点部位检查、专项检查等,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见附件),建立安全问题管理台账,定人定时逐项整改销号,实行闭环管理。
第八条 各教学单位应积极配合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反馈的安全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整改完成报告;因客观条件无法做到立即整改的,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报资产处备案,按整改措施完成整改。
第九条 各级各类安全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问题,相关实验室应暂停使用,查找原因,制订整改措施,及时完成整改。
第十条 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或安全隐患整改不彻底、或实验室安全问题影响到教学科研工作的,将按照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有关奖惩制度执行,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学校发文公布之日起执行。
招生咨询:028-87979220 87979300 87979000
学校网址:http://www.gingkoc.edu.cn/
学校邮箱:yxxy﹫gingkoc.edu.cn
成都校区 地址:成都市郫都区红光街道广场路北二段60号
联系电话:028-87979222
宜宾校区 地址:宜宾市南溪区凤凰大道18号
联系电话:0831-3306222
官方微信号
官方微博
官方抖音
报名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