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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置2022-2023学年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的通知
作者:蔡奕 信息来源:广东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发布日期:2022-08-31 浏览次数:144

关于设置2022-2023学年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的通知

粤财大研[2022]7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粤财大[2017] 31号)有关规定,本着“规范精简、促进发展”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1.符合设立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条件的单位,填写《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设岗申报表》(附件1),指定管理员和安全责任人,由用工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于9月15日下班前广州校区交至北3-908、佛山校区交至厚德楼501。逾期视作放弃设岗。

1)“助研”岗位

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和重大横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一般可申请设置1名助研岗位。岗位设置时,岗位名称按“课题名称(负责人姓名)”填写。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粤财大[2017] 31号)第十二条规定: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助研岗位酬金,60%由聘用人从课题经费中支出,40%由学校预算支出;重大横向课题助研岗位酬金,80%由聘用人从课题经费中支出,20%由学校预算支出。

申请设置“助研”岗位的课题负责人应确认由个人支付的酬金总额及支出经费卡号,并确认该经费卡中经费充足。9月20日前,将课题立项书封面及填好的《校内往来转账单》(附件2),广州校区交至北3-908、佛山校区交至厚德楼501, 由研究生院(处)统一转拨至研究生困难补助及三助经费卡(广州校区卡号500020010501、佛山校区卡号500020010502)。

助研归属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统一管理。

2)“助教”岗位

校级以上研究生示范课程、省级以上本科精品课程可申请设置助教岗位。每门课程般设置1个助教岗位。岗位设置时,岗位名称按“课程名称(任课教师姓名)”填写。

助教归属课程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统一管理。

3)“助管”岗位

党政、群团、教辅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申请设置助管岗位,符合条件的单位可申请的助管岗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合署单位视作一个用工部门。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助管岗位自行设置,经费由研究院划拨到培养单位经费卡。非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教学院系不设研究生助管岗位。

4)“辅导员助理”岗位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设1个辅导员助理岗位,经费由研究院划拨到培养单位经费卡。

2.研究生院(处)于9月25日前根据本年度下拨的经费情况及课题负责人助研经费转账情况审核并确定各单位“三助一辅”岗位,并向研究生发布,有意向参加三助工作的研究生可以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报名。

3.岗位数确定后,“三助一辅”管理员使用本人信息门户账号和密码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gdufe/mu_yjs/epstar/web/outer/cas_index.jsp 需使用IE浏览器或360兼容浏览器登录。在系统中自主选聘应聘研究生,并通知其上岗。

二、聘期及酬金发放

1.岗位聘期为一学年,设岗时起始时间应填写2022年10月8日至2023年7月20日。

2.研究生兼任“三助一辅”酬金为22.2元/小时,每月时间不超过40小时,一学年不超过10个月。

3.本次设岗招聘的 “三助一辅”研究生自2022年10月8日上岗,各用人单位如确因工作需要,9月份可酌情沿用上学年的研究生。

4.用人单位于次月5日前,考核“三助一辅”工作情况,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提交“三助一辅”学生酬金。汇总报批后,由校财务部门统一发放到学生学费银行账户中。

5.研究生“三助一辅”实行系统化管理,具体操作见《操作指南》(附件3)。

6.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教育并监管本单位研究生不得在校内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岗位,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加“三助一辅”活动资格并停发所有酬金。

 广州校区联系人:李老师    84096846
佛山校区联系人:黄老师     0757-87828805

 各单位“三助一辅”管理员QQ群:262671241

 

附件1: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设岗申报表

附件2:校内各部门业务往来项目经费转帐

附件3:系统操作指南

附件4:三助常见问题的解决方案

 

 

                           研究生院(处)

                         2022年8月31日

 

 

 

研究生三助工作附件1-4.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