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广东理工学院劳动教育实施方案》已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理工学院劳动教育实施方案
广东理工学院
2021年11月8日
广东理工学院劳动教育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促进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落实落地,充分发挥劳动教育树德、增智、强体、育美的综合育人价值,构建体现时代要求、符合育人规律、彰显我校特色的劳动教育体系,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劳动教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结合,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日常生活劳动、创造性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让学生切实经历动手实践,接受锻炼、磨炼意志,培养学生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良好的劳动品质,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育人导向
坚持党的领导,围绕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把准劳动教育价值取向,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崇尚劳动、尊重劳动,增强对劳动人民的感情,报效国家,奉献社会。
(二)强化综合实施
加强学校统筹,拓宽劳动教育途径,充分挖掘校内外可利用资源,整合专业、学校、社会各方面力量,结合区域自然、历史、经济、文化、科技创新等方面的实际条件,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劳动教育,形成劳动育人合力。
(三)体现时代特征
适应科技发展和产业变革,针对劳动新形态,注重新兴技术支撑和社会服务新变化。深化产教融合,改进劳动教育方式。强化诚实合法劳动意识,培养科学精神,提高创造性劳动能力。
(四)促进全面发展
强化实践体验,让学生亲历劳动过程,充分发挥劳动育人功能,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育美,着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劳动教育理论课程建设
1.开设劳动教育课程。在原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创新创业实践”4学分中,专门设置劳动教育模块。将《劳动教育》设置为全校公共必修课,1.5 学分,32 学时,其中理论学时4学时,实践学时28学时。学生在毕业前必须获得劳动教育学分方可通过毕业审核。理论学时主要是劳动价值观、劳动法规与政策教育,依托《大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课程,授课形式以课堂讲授、课堂讨论、专题讲座、网络学习、布置作业等方式开展。主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培育积极的劳动精神,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品质。(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各院系)
2.与思政课相结合。扎实推进马克思主义劳动学说进课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劳动的重要论述,强化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教育和劳动法规与政策教育,深化学生对劳动本质的理解。(马克思主义学院)
3.与专业课相融合。把握学习的本质是劳动,严抓教学纪律,培养学生认真学习的态度;识别各专业课程具有的劳动属性和劳动指向,找准各专业落实劳动教育的主要渠道,强化专业劳动伦理教育和专业未来劳动发展趋势教育。(各院系)
(二)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
1.开展日常生活劳动教育。结合校园生活,组织学生开展绿化养护、校园卫生、教室清洁、实验室清洁与维护、文明宿室建设等校园集体劳动,培养学生掌握日常生活劳动技能和形成良好行为习惯,助力推动校园文明建设。(学生处)
2.组织创造性生产劳动实践。依托各专业的实践教学环节(如工程训练、实验实训、创新创业实践、企业综合实习、毕业设计等)开展劳动教育实践,积极打造“专业+劳动实践”、“创新创业+劳动实践”,以校内外专业实践教育基地为依托,安排学生参与生产实践活动。与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创新创业赛事深度融合,提高在生产实践中发现问题和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树立正确的择业就业创业观,积累职业经验,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创新创业学院、工程训练中心、团委、就业指导中心、各院系)
3.进行服务性劳动实践。加强学生公益性劳动意识,开设志愿劳动项目,积极搭建志愿服务平台,结合“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三下乡”、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深入城乡社区、社会公益福利机构和公共场所等参加志愿服务,开展公益劳动,参与社区治理。(团委 、学生处、创新创业学院、各院系)
(三)健全劳动教育考核评价方式
劳动教育课程考核含理论与实践两部分,考核方式以实践获取时长为主,结合上课和期末作业情况,综合考评,考核结果认定为合格”、“良好”、“优秀”等级,获得相应学分;不足32学时则认定为“不合格”,需在毕业前补足学时。其中理论部分包括劳动价值观、劳动法规与政策教育、劳动精神等理论内容,占20%的成绩;实践部分包括日常生活劳动、专业创造性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等三大类,占80%的成绩。“劳动教育”理论部分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组织考核,“劳动实践”部分由学生处负责组织考核。各院系安排专人负责劳动教育成绩管理,于第6学期末指定相关人员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劳动教育成绩。
确因身体情况等原因无法参加劳动教育者,经本人提出申请、所在院系同意,并在规定的劳动时间内完成力所能及的劳动任务,可取得《劳动教育》学分。劳动态度不积极、劳动表现差或《劳动教育》认定为“不合格”者在各类评优评先及评奖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创新创业学院、学生处、各院系)
(四)加强劳动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围绕劳动教育的任务与要求开展教师培训,引导教师和管理干部在课堂教学、实验实训教学、指导学生技能竞赛、组织创新创业活动、学生日常生活管理、志愿者活动等方面,强化劳动教育的自觉性,将劳动教育贯穿于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依托现有创新创业教育教师队伍,组织劳动教育方面的培训,增强对新时代劳动教育在人才培养全过程中的价值认同,培养成进行劳动教育的专业教师;聘请专家、劳动模范、大国工匠等优秀社会人士担任兼职教师,构建社会型劳动教育师资队伍。(人事处、创新创业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四、组织实施与保障机制
(一)建立劳动教育领导体制
为统筹协调工作,建立劳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单位为教务处、学生处、创新创业学院、工程训练中心、团委、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就业指导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院(系)。
(二)多渠道经费投入,拓展劳动实践场所
学校办学经费预算中,可依规按投入和支出渠道,用于劳动教育教师培训、组织技能竞赛和其他有助于开展劳动教育的项目;在学校基本建设中,加大实验室、生产实习基地建设的资金投入;各院系在劳动教育活动中,可积极推进校企合作项目,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学生劳动教育。结合应用型本科专业建设的目标,加大学生实习实践基地建设的力度,为学生劳动教育提供实践场所。
(三)推进劳动教育实践研究
围绕应用型高校的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注重开展大学生劳动教育行动研究,从劳动教育课程资源建设,教育标准量化、实践基地建设、实施途径与方法、教育实践效果与成果等方面,开展教育教学应用研究。
(四)落实劳动教育各环节的安全保障措施
加强对师生的劳动安全教育,强化劳动风险意识,建立健全安全教育与管理并重的劳动安全保障体系。在组织实施劳动实践教育时制定安全规范要求。
五、其他
(一)本方案从本科生2021级开始实施。
(二)本方案由教务处和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