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和落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工作实施方案,12月17 日上午,学校在西湖校区正行楼711会议室组织召开了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实施细则优化研讨会。研究生处、人事处、科研处、发规处、财务处、招就处、实验实训中心、教务处等各专项工作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工作组负责人对照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基本条件和《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简况表》,聚焦生师比、博士学位教师比、师均年科研经费、生均办学经费等四大核心指标要求,围绕实施细则中各项指标建设情况、并结合学校当前实际情况,进行了深入交流与讨论,并提出了具体的修改和优化意见及建议。
本次会议进一步完善了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有利于全面压实博士点立项建设工作责任,确保学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撰稿/图片:赵柳柳 初审:武海 终审:闫成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