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工作安排,2024年12月12日—2024年12月25日报销2024年度教职工医药费,请通知本单位在岗在编教职工(含离退休)及时前往清河校区校医院进行医药费报销,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教职工门诊医药费
报销时请携带校医院签字证明、医保卡、外院就诊病历及发票,慢性病医药费报销时请带医保用药卡及定点医院结算发票,未经校医院同意擅自在外院检查、治疗、药房购药等不符合医保规定的费用和私立医院的医药费均不予报销。
12月12日:法学院、经济学院、商学院、历史与文化旅游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12月13日:文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美术学院、音乐舞蹈学院
12月16日:数学与统计学院、体育学院、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
12月17日:教育集团、图书馆
12月18日: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12月19日:后勤服务集团、国有资产管理处、基本建设处
12月20日:组织部、宣传(统战)部、纪委办公室、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机关党委、审计处、人事处、发展规划处、校友工作办公室、科研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研究生处、财务处、校工会、团委、学报编辑部、档案馆、信息化中心、教学质量管理处、政企对接合作处等单位
12月23日:党政办公室、保卫处、离退休工作处、马克思主义学院
12月24日:阜阳医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实验实训中心、皖北文化研究中心
二、教职工住院医药费
12月25日:不分院系,报销时请携带出院小结、住院用药清单、发票、医保结算清单,凡不符合阜阳市医保规定的医药费,不予报销。
三、报销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后勤服务集团(校医院)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