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教育实习基地学校: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基础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校教〔2015〕51号)文件精神,我校与阜阳市教育局联合组织开展了2015年基础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组评审,共确定立项资助课题7项(其中重点项目2项、一般项目5项)。现将立项资助课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管理及经费资助
1.本次立项的课题列入阜阳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统一管理。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按照《阜阳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申报及评审实施办法(试行)》(校教〔2014〕16号)、《阜阳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程项目过程管理办法(试行)》(校教〔2014〕35号)等相关条款执行。相关文件请登陆学校本科教学工程网站“规章制度”栏目查看。
2.项目研究周期均为两年(2015年9月—2017年9月),2016年9月进行中期检查,2017年下半年进行结题验收。
3.项目研究经费由阜阳师范学院提供资助,资助标准为:重点项目5000元/项,一般项目3000元/项。
二、中期检查及结项要求
1.中期检查要求。各项目负责人于2016年9月20日前报送《基础教育研究专项课题中期检查表》(附电子版);对于未按时报送项目进展情况的,或检查中发现项目执行不力的,暂停该项目经费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撤项处理。
2.项目结项要求。学校于2017年下半年统一组织结项,各项目负责人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报送结项材料。项目申请结项须完成研究计划规定的研究任务和预期成果,并取得以下标志性成果(须具备下列成果中第1项和第2—4项中的一项):
(1)在省级及其以上公开刊物、报纸上发表项目主持人为第一作者,且针对项目研究主题的教研论文(两位主持人各1篇);项目研究报告1份。
(2)与项目主题相关且公开出版的专著,或尚未出版但编撰成册已在教学实践中得以应用的辅导材料。
(3)在省级(含)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的,与项目主题相关并获得肯定性评价的交流文章(有证明材料)。
(4)在当前教学实践中得以应用并取得一定成效的课件、教改方案等(有应用及取得成效的证明材料)。
三、项目研究启动及相关要求
1.项目双方主持人所在单位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尽快组织和督促项目负责人制定详细的研究计划,填写《基础教育研究项目任务书》(登陆阜阳师范学院教务处网站下载)。
2.项目任务书由双方主持人所在单位共同组织论证通过,由阜阳师范学院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教务秘书统一汇总后,于2015年10月31日前报送至阜阳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程办公室(西湖校区综合楼1025室)。项目任务书所在单位盖章后需报送纸质版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由阜阳师范学院项目主持人登录阜阳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程网站http://210.45.32.7/xiweb/zt/zlgc/提交;网站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10月31日18:00)。
3.项目任务书经专家组论证确定后,将作为项目过程评价和成果验收的主要依据。
4.相关单位和项目主持人要积极开展项目研究,加大项目监管力度,充分发挥经费效益,确保实现项目预期目标。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至阜阳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程办公室。联系人:郑继兵、朱清霞,联系电话:0558-2596221。
附件:1.2015年基础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立项名单
2.基础教育研究项目任务书
3.基础教育研究专项课题中期检查表
阜阳师范学院 阜阳市教育局
2015年9月30日
附件1 2015年基础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立项名单.doc
附件2 基础教育研究项目任务书.doc
附件3 基础教育研究专项课题中期检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