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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做好2013年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3-07-20 11:10:22 来源: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浏览:

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皖教高〔2012〕7号)、《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安徽省支持本科高校发展能力提升计划>和< 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的通知》(皖教办〔201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3〕59号)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3年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限额

    1.专业结构优化调整与专业改造项目。遴选校级8项,推荐申报省级4项。

    2.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遴选校级5项。

    3.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遴选校级5项。

    4.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项目。遴选建设优秀教研室8个。

    5.教学团队。遴选校级8个。

    6.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遴选校级50项(含校级重点20项、校级一般30项),推荐申报省级18项。另,预选以高校联盟为单位申报省级项目1项(须经安徽省高等院校教师教育合作委员会论证通过)。

    7.教学成果奖励及推广项目。(1)评选表彰校级成果奖10项(其中校级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6项),推荐申报省级成果奖4项;(2)教学成果推广项目遴选校级4项,推荐申报省级2项。

    8.教学管理优秀奖。评选表彰优秀教学管理集体8个,评选表彰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50名。

    9.卓越教学贡献奖。评选表彰4个。

    10.教坛新秀奖。评选表彰14个。

    以上申报类别暂未明确申报省级数量的,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后续文件要求,积极做好省级项目推荐认定工作。

    二、申报评审程序

    1.申报单位结合自身优势和特色,组织相关力量对应各类项目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论证,填写项目申报表,并按规定时间报送申报材料。

    2.学校汇总各单位申报材料,审核项目申报资格,组织专家初审、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校级立项名单。同时,学校将在校级立项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省级项目。

    三、材料报送要求

    1.上述各类项目申报材料须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相应电子版一并提交。

    2.各单位应严格审查申报材料(各项材料须完全满足申报指南限额及要求),分类汇总后,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申报材料。

    3.报送时间:专业结构优化调整与专业改造、教学团队、教学改革研究、教学成果奖励及推广等四类项目集中于2013年8月3日报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学管理优秀奖、卓越教学贡献奖、教坛新秀奖等六类项目集中于2013年9月10日报送。

    4.材料报送地点:西湖校区综合楼1017室(学校质量工程办公室)。联系人:范小虎、郑继兵,电话:0558-2596221。

    5.获得推荐申报省级项目资格者,须严格按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文件及指南要求填报省级申报表格,进一步细化项目论证、完善申报材料,并按规定时间登陆指定网站填报项目申报材料。学校于2013年8月15日前统一将推荐申报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6.项目申报指南及相关表格可登陆学校质量工程网站或教务处网站公告栏下载。

    附件:1.2013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2.2013年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申报文件及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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